【评先树优】枣庄市台儿庄古城学校学生奖励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树立积极向上的优良风气,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三好学生的评选
1、条件:
思想品德好:学生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正确对待各门学科,注意全面提高素质,各科成绩优良。
身体好:认真上好体育课,自觉参加早操、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积极参加校运动会,自觉锻炼身体,热心参加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体育锻炼达标,体育成绩优良。
2、程序
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班主任组织学生民主评议、推荐,年级组审查,德育处审批。
3、人数比例
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15%。
二、学校优秀学生标兵的评选
1、条件:
在优秀学生的基础上,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可择优评为优秀学生标兵。
(1)突出的见义勇为、见义智为或举犯罪分子者;
(2)拾金不昧者;
(3)长期义务帮助孤寡老人、荣誉军人、残疾病人等;
(4)期末统考成绩, 初中全年级前100名;
(5)学科竞赛获省一等奖;
(6)其他表现优秀的三好学生;
2、程序:
年级申报材料,德育处审查核实,校长办公会批准。
3、人数比例:
不超过年级学生总数年的10%
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1、范围:
学校分团委、学生会、大队部、团总支、团支部、班委会等各级学生干部。
2、条件:
(1)具备三好生条件;
(2)工作积极主动,能独立开展工作,有开拓精神,服务意识强;
(3)坚持原则,吃苦在前,乐于奉献,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4)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学生评议好,工作成绩突出。
3、程序:
班级推荐、申报材料,年级组审查核实,德育处审批。
4、人数比例:每班1--2人
四、学校优秀团员的评选
1、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按照共青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具备三好学生条件。
2、程序:
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团支部评议、推荐,团总支审查,团委会审批。
3、人数比例:不超过团支部团员总数的5%
五、文明班级的评选
1、条件
(1)班级量化管理评分在年级居前6名;
(2)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学风;
(3)各科考试成绩的总分、均分,在年级同类班级中居前列。
2、程序
班级申报,年级评选、推荐,德育处审批
3、评选班级数
每年级1-5个班级
六、文明寝室的评选
1、条件
(1)讲究清洁卫生,整体环境好
(2)遵守作息时间,就寝纪律好
(3)爱护公共财产,公物保管好
(4)文明程度高,团结互助好
(5)无事故发生,寝室安全好
(6)寝室量化评分在年级居1、2、3名
2、程序
寝室申报,宿舍管理员、管理老师评议,年级评选、推荐,德育处审批。
七、对体育竞赛的奖励
1、条件
校运会个人、团体第一、二、三名;省市中学生运动会个人、团体前六名。
2、奖励办法
对校运会个人、团体第一、二、三名及省市中学生运动会个人、团体前六名,分别给予精神奖励和适当的物质奖励(体育用品)。
八、对文艺比赛的奖励
1、条件
校、区、市、省文艺汇演一、二、三等奖
2、奖励办法
校、市、省文艺汇演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予精神奖励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九、对其他特殊行为的奖励
1、对在维护公共财产、设施、秩序和他人生命财产中作出重大贡献者,给予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凡为国家、集体、个人避免重大损失者,将给予重奖;
2、对在校内外拾金不昧者,视情节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十、表彰奖励的基本原则
1、注重实绩的原则;
2、以基层评议、推荐为主,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3、以精神奖励为主,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十一、表彰奖励的执行机构
对学生的表彰奖励,除学科竞赛奖励由教务处执行外,其它均由德育处执行,并且有关表彰奖励的档案资料也由德育处整理归档,妥善保存。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台儿庄古城学校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