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服务】枣庄丰源热力有限公司用户报停、复用办理服务指南

作者: 来自:枣庄丰源热力有限公司 时间:2024-06-01

一、事项名称

用户报停、复用手续办理。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供热条例》、《枣庄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枣庄丰源热力有限公司(枣庄市台儿庄区箭道北路翰林府邸对面)。

四、办理条件

1、报停用热:到热力公司进行停热申请,并签订《停止用热协议》(停止用热的期限:最短为一个完整的采暖期);

2复用用热:到热力公司进行恢复用热申请,并签订《供用热协议》(恢复用热的期限:最短为一个完整的采暖期)。

五、申请材料

(一)报停用热:用户应于当年9月30日前到热力公司营业部填写《办停登记申请表》,用户需将办理报停用热之前所发生的采暖费用全部缴清;提出申请后,应自行清理供热设施周边障碍物。拆除的设备由用户自行保管,签订《停止用热协议》;

复用用热:用户应于当年9月30日前,到热力公司营业部填写《恢复供热申请表》,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并签订《供用热协议》。

六、基本流程

枣庄丰源热力有限公司审核后办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除需按规定缴纳的配套费、供暖费、管网建设费外,在办理申请用热、停热、恢复用热手续上不进行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箭道北路翰林府邸对面

(二)电话咨询:0632-669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