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服务】枣庄丰源热力有限公司集中供热手续办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集中供热入网、停热、用热手续办理。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供热条例》、《枣庄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枣庄丰源热力有限公司(枣庄市台儿庄区箭道北路翰林府邸对面)。
四、办理条件
1、申请用热:对已具备供热条件的住宅小区,申请用热户数达到一定数量的,可向供热企业申请入网供热;
2、停止用热:到热力公司进行停热申请,并签订《停止用热协议》(停止用热的期限:最短为一个完整的采暖期);
3、恢复用热:到热力公司进行恢复用热申请,并签订《供用热协议》(恢复用热的期限:最短为一个完整的采暖期)。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用热:由用户代表或相关建设单位提交设计总平面图纸,并填写用热申请表,热力公司审核相关材料及数据,确定入网接口,缴纳配套费及管网施工费后,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供热配套设施建设、审核,并验收室内采暖设施,签订入网协议。
(二)停止用热:用户应于当年9月30日前到热力公司营业部填写《办停登记申请表》,用户需将办理停止用热之前所发生的采暖费用全部缴清;提出申请后,应自行清理供热设施周边障碍物。拆除的设备由用户自行保管,签订《停止用热协议》;
(三)恢复用热:用户应于当年9月30日前,到热力公司营业部填写《恢复供热申请表》,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并签订《供用热协议》。
六、基本流程
(一)由申请代表或相关建设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二)枣庄丰源热力有限公司审核后办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除需按规定缴纳的配套费、供暖费、管网建设费外,在办理申请用热、停热、恢复用热手续上不进行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箭道北路翰林府邸对面
电话咨询:0632-669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