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文化馆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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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22
台儿庄区文化馆(以下简称区文化馆)为区文化和旅游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2个内设机构:群众文化工作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室。馆内有多功能排练厅、音乐创作辅导室、美术创作室、非遗展室、图书阅读室等功能场馆。
区文化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群众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承办政府主办的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开展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为群众提供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服务。
(二)组织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组织和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传播普及文化艺术知识。
(三)辅导培训各类文化艺术骨干。
(四)承担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研究和保护工作。
(五)完成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