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台儿庄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台儿庄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
通 知
台政办字〔2024〕6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大企业:
为加强全区专门学校建设及专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区政府决定成立台儿庄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作为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要求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专门学校开展专门教育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1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东省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182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枣庄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枣政办字〔2024〕14号)等文件精神,对专门教育工作进行规划研究,拟定全区专门教育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指导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予以教育矫治;指导将专门学校建设纳入教育发展规划体系,督促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协调落实专门教育和专门学校建设经费;指导做好专门学校教学、管理、评价等工作。
二、委员会成员
主 任:李秋菊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任 敏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庆军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成 员:李 锋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 丹 团区委副书记
唐文卓 区妇联副主席
刘林林 区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路新生 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于洪连 区公安分局四级高级警长
马 腾 区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周 媛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韩邦广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 亚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 琳 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 敏 区关心下一代工作事务中心主任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联络协调、提出工作建议、督办议定事项等,马腾兼任办公室主任。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由委员会决定,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