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监管机制的意见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关于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监管机制的意见
台政字〔2024〕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驻台各单位,各大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促进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各类市场主体更好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创新社会消防管理为动力,以消防安全网格化精细化管理为牵引,深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健全完善“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压实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全面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以高水平消防安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监管重点
(一)九小场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商场;额定就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小饭店;床位数50张以下的小旅馆;设置在建筑物首层、二层、三层且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小公共娱乐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足疗、美容美发美体、酒吧、茶社、棋牌室、咖啡厅、健身俱乐部等小休闲健身场所;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以及床位数30张以下的其他小医院(诊所)、疗养院、养老院、福利院;床位数50张以下的寄宿制学校和托儿所、幼儿园,5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1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职工总人数50人以下或者设有30人以下员工集体宿舍的小生产加工企业;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儿童福利院、旅游场所等场所。
三、明确责任
(一)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各单位和各类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要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员。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场所的产权方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场所;当事人在订立相关租赁或承包合同时,应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二)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开展消防检查,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消防行政处罚。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存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教体部门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卫健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商促部门负责商贸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文旅部门负责文化单位、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民政服务机构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自习室、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科技培训机构等新兴行业领域,消防、教体、文旅、人社、科技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检查,堵塞监管漏洞。其他部门按照《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313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枣安发〔2023〕34号)要求,负责各自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领导责任。各镇街要全面摸清掌握辖区内各类场所底数,建立消防动态台账,定期分析火灾形势,研究提交需要区消安委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提出改进消防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要认真查找影响消防安全的源头性、瓶颈性问题,既注重“当下改”,更突出“长久立”,加大对消防工作的经费、人员支持力度,堵塞工作漏洞,完善长效机制,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四、完善机制
(一)健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行业管理部门根据不同场所、不同风险等级,结合监管力量配备、专业技术能力等实际情况,对消防安全实行差异化管理,科学合理分配消防资源,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火灾事故的发生概率。对于高风险场所,加强监督检查,提高消防设施标准,加强人员培训;对于中风险场所,可以适当降低管理要求,但仍需保持一定的警惕性;对于低风险场所,可以采用常规的管理方式。要定期对监管场所风险等级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分级分类管理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适应性。分级分类监管场所名单及时报区消安委备案。
(二)健全网格化监管工作机制。以镇街为基本单位,将其划分为以镇街行政辖区为“大网格”、以村居和社会单位为“中网格”、以居民小区和沿街工商户为“小网格”的三级网格,明确各级网格消防管理人员、职责和任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监管到位、服务及时的消防安全动态管理网络。要充分发挥网格员的作用,有效调动、整合各职能部门执法力量,形成源头发现、采集建档、分流交办、检查督促、结果反馈的闭环工作流程。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公示牌制度,在各类场所显要位置设置公示牌,明确行业部门、属地网格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公开联系方式,接受各方监督。
(三)健全联防联控长效机制。一是完善消防安全排查治理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区消安委可临时组织召开。各相关单位每季度向联席会议汇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完善消防安全监管信息互通机制。各有关行政审批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将“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条件纳入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内容,对消防行政许可前置的审批项目,严格依法审批。公安、消防救援、教体、卫健、商促、民政、文旅、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确保消防监管信息及时沟通、共享共用。三是完善消防安全联管联查机制。各镇街和相关行业部门要适时开展联合整治,涉及多个部门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相关部门要联管联查,建立隐患、责任、整改三个清单。各相关部门对本行业系统内消防违法行为依据法定职责进行查处,没有行政处罚权的,及时通报、移送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对消防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认真排查风险隐患,抓好整治提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里都要明确一名成员分管安全生产,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分管同志全力推动,具体负责人抓好落实。
(二)加强力量建设。各镇街在保证应急办人员力量的同时,推动整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力量,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消防工作人员。镇街要根据应急和消防工作需要,结合应急救援站(点)设置,因地制宜加强消防“一队一站”建设。村(社区)要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建立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按照实际需要配置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落实各方消防安全教育职责,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教育和科普推广等内容,广泛普及消防知识,提升全民火灾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督促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成员、网络员、物业管理人员以及生产经营场所负责人的消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能力素质。
(四)强化督导考核。区消安委要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目标,健全消防工作考评机制,将各镇街、各部门和单位消防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平安建设等内容,加快完善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要通过“红黑榜”形式进行曝光监督。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