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台儿庄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台儿庄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台政发〔2023〕8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3年6月20日,区政府公布了《台儿庄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儿庄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台政发〔2021〕3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区政府决定对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区民政局承办的《关于创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方案》《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区生态环境分局承办的《台儿庄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等3件决策事项调出目录。
二、将区发展和改革局承办的《台儿庄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承办的《台儿庄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等2件决策事项调入目录。
三、决策事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必要时应开展决策后评估,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附件:台儿庄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1 |
台儿庄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2 |
台儿庄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 |
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
3 |
枣庄市台儿庄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
区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