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儿庄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台儿庄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
通 知
台政办发〔2023〕16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企业:
《台儿庄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1日
台儿庄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大宗固体废弃物(以下简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节能降碳,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绿色发展为核心,加强系统治理,创新利用模式,实施专项行动,促进大宗固废实现绿色、高效、高质、高值、规模化利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主要目标。到2025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利用产业体系不断完善,构建粉煤灰、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尾矿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工业经济发展模式,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
二、全面提升重点领域综合利用水平
3.矿山固体废弃物。对矿山资源开采过程产生的剥离物和镁、铝含量超标的低品废石及土石料渣等矿山固体废弃物,实行分级分类处置、梯次利用管理,开采的原石原则上必须经过筛选分级并深加工方可销售,中高品级矿石须用于区内新材料产业链重点项目建设,低品级、次品级的废石、塘渣等须经过二次筛选加工后方可销售,同等价格优先供应于区内具有砂石骨料生产资质的企业、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实施单位,推动资源向产业链高端延伸,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实现“区内循环”“变废为宝”。加大资源流向监管,严禁未经分级分类将中高品级矿石直接向区外出售,严禁将中高品级矿石掺混到低次品级废石、塘渣、土石料中低价出售,杜绝“高品低用”现象发生。
4.煤矸石和粉煤灰。持续提高煤矸石和粉煤灰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在水泥、砖瓦、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工程建设等行业资源综合应用,有序引导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生产新型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等绿色建材产品,提高煤矸石和粉煤灰规模化综合利用水平和附加值。
5.冶炼渣。以冶炼废渣、高炉渣为重点,提高在道路材料、水泥生产、混凝土制品、新型墙体材料等领域的掺用比例,推进冶炼渣的规模化利用,提高赤泥在道路材料中的掺用比例,扩大钢渣微粉作混凝土掺合料在建设工程等领域的利用。
6.工业副产石膏。以脱硫石膏等工业副产石膏利用为重点,加强替代天然石膏生产水泥和新型建筑材料领域的应用推广,推动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提高附加值,扩大利用规模,鼓励利用脱硫石膏制备绿色建材等新产品新材料,生产高附加值产品。
7.建筑垃圾。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规范建筑垃圾堆存、中转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建设和运营,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的应用,以及将建筑垃圾用于土方平衡、环境治理、烧结制品等,不断提高利用质量、扩大资源化利用规模。
三、实施大宗固废资源高效利用行动
8.培育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在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领域,培育一批骨干企业,支持开展高效、高质、高值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范例,发挥带动引领作用。
9.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围绕国家“十四五”102项重大工程,聚焦水泥、微粉、装配式建筑、砖瓦、电厂等重点固废综合利用行业,谋划实施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等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污染治理和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助推枣庄市全国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10.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推广行动。建立台儿庄区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部门沟通会商机制,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将推广使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纳入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培育一批省级以上绿色建材下乡销售网点,引导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中使用绿色产品。
四、推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创新发展
11.推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模式创新。在矿山行业建立“梯级回收+生态修复+封存保护”体系,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对矿山固废处置原则上“不出区”,同等价格优先保障区内重点项目建设。在锂电行业,完善产业链条,培育废旧锂电池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骨干企业,探索规范回收及可循环、高值化的综合利用途径。因地制宜推动大宗固废多产业、多品种协同利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发展新模式。
12.创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关键技术。以台儿庄区“无废城市”建设为契机,开展大宗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推进大宗固废利用处置技术和资源化利用产品质量标准研究。鼓励企业建立技术研发平台,加大关键技术研发投入力度,重点突破源头减量减害与高质综合利用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推动大宗固废利用过程风险控制的关键技术研发。
13.推进再生资源规范化利用。落实废钢铁、废纸加工和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动力蓄电池、再生铝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引导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申请国家行业规范公告。加强行业监管,对已公告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行业规范条件及公告管理办法,对其建设项目规模、工艺技术装备和生产经营状况等方面加强跟踪检查,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五、深化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绿色发展
14.开展固废综合利用评价。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大宗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不断健全评价机制,加强评价机构能力建设,规范评价机构运行管理,积极推动评价结果采信,引导企业提高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质量。
15.强化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强化绿色化技术改造,推广绿色制造技术应用,全面推进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建设,打造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示范标杆,促进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16.推动利废行业绿色生产。深化大宗固废信息化管理能力建设。强化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全流程管理,严格落实全过程环境污染防治责任。推行大宗固废绿色运输,鼓励使用专用运输设备和车辆,加强大宗固废运输过程管理。鼓励利废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完善环境保护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六、保障措施
17.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机制,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召集会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推进,发展改革、科技、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税务等部门和相关镇政府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职能分工,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的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工作。
18.完善支持政策。按规定落实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的环境保护税优惠政策,以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产业扶持优惠政策。支持符合要求的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申报国家资金项目。加大以大宗固废为原料企业产品推广使用力度,助推综合利用产品的广泛应用。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鼓励支持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19.加强宣传推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传统新闻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宣传普及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有关知识,宣传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典型案例,推广典型经验,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