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
通 知
台政发〔2023〕5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要求,区政府编制了《台儿庄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委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承办单位对列入决策事项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尽快完成决策草案起草工作,确保决策事项按时完成。
二、列入决策事项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及时调整决策事项目录并公布。
四、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附件:台儿庄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 关于创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方案
(承办单位:区民政局)
2. 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承办单位:区民政局)
3. 枣庄市台儿庄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承办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4. 台儿庄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
(承办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