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儿庄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台政办发〔2018〕7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台儿庄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儿庄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发〔2018〕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8年年底,全区完成34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小麦生产功能区34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19万亩,玉米面积为与小麦复种面积)的划定任务,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二、工作任务
(一)切实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
1.准确把握划定标准。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丘陵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在永久基本农田中划定,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
2.合理分解划定任务。区里根据市政府下达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总规模和各镇(街)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粮食种植用地面积等因素,确定各镇(街)划定任务(具体划定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各镇(街)要严格按照划定标准,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禀赋、发展潜力等情况,及时将划定任务细化分解到村。要将集中连片较大的粮食优势产区作为划定重点。
3.精准划定地块。各镇(街)要根据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城乡建设等相关规划,以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图件、数据为基础,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城市(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明确粮食生产功能区具体地块并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面积以及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确保每一地块都能在图上找到图斑,每一个图斑都能找到对应的地块。
4.规范划定程序。各镇(街)要采取内业、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在摸清区域地块情况的基础上开展划定工作。首先,搜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城镇开发边界有关图件、影像等数据资料,并确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初步区域范围”,开展图上作业。其次,实地调查核对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的情况,搜集划入地块的基本信息等。最后,修改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图斑,经公告公示无异议后,上图入库,形成准确的图斑和数据。
5.审核汇总划定成果。划定工作完成后,各镇(街)自行组织进行初验,之后申请报区级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汇交形成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布局“一张图”,同时报请市级检查验收。
(二)统筹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监管工作
1.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根据“边划定、边建设”的要求,积极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的骨干水利工程和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兴建“五小水利”工程,力争4年内粮食生产功能区耕地全部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重点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深化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改革,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可持续发展能力。
2.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相关制度,严格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确保其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建立健全粮食生产功能区监测监管体系,创新监测监管模式,综合运用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动态监测。区农业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发改局等部门要对各镇(街)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将各镇(街)工作成效与扶持政策挂钩。各镇(街)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严格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责任,建立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创新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投融资机制,引导、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健全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率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建立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各类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创新金融支持政策,探索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深化小额贷款保险试点,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探索农产品价格和收入保险试点,推动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业保险全覆盖。
三、工作步骤
按照一年完成划定的总体要求,坚持稳步推进的原则,认真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
(一)准备工作(2018年3月-4月)。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工作小组,进行宣传发动;开展资料收集、技术培训等工作。
(二)内业分析及外业核查(2018年5月-8月)。将最新的遥感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进行叠加分析,通过内业判研,综合分析可划定为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空间位置、地类、数量、质量等,初步确定粮食生产功能区片(块)。在内业研判的基础上,由镇(街)组织开展实地核查,确定需外业核查的重点片(块),查清现状信息,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片(块)图、数与实地一致。在此基础上,初步形成空间分布草图。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空间分布草图于8月底前完成。
(三)公告公示和核实确认(2018年9月-10月)。将编制好的粮食生产功能区空间分布图经镇(街)、村(居)审核后张榜公告公示。对提出异议的,作业队伍及时进行勘误修正,并再次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由村(居)在公告公示图件上签章确认后,由镇(街)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区政府。
(四)签订保护责任书和设立保护标志(2018年11月)。区与镇(街)、镇(街)与村(居),逐级签订功能区保护责任书。同时,按要求设立功能区保护标志。
(五)验收、建立数据库与报备(2018年12月)。功能区划定成果的检查验收采取内业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由镇(街)组织人员初查,将功能区划定的基础资料、图件表册、文本和影像成果整合入库,并逐级上报至区、市相关管理部门,做好迎接上级抽查验收准备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保障。区里成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2),综合协调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镇(街)也要建立由政府(办事处)负责同志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扎实开展相关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作。农业、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制定相关划定、验收、评价考核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做好上图入库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所需经费。农业部门负责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等资料。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等资料。发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统筹协调,适时组织第三方评估。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提供相关支持和数据、技术支撑。
(三)加大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和培训,让干部吃透精神、掌握政策,让技术人员明确要求、掌握规范,让群众明白目的、积极参与。要及时宣传报道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良好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导考评。建立信息定期上报制度。各镇(街)
要于每月28日前上报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进展情况。区里将组成联合督导组,适时开展专项督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将纳入粮食安全考核和地方绩效考评。各镇(街)于2018年4月20日前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报区农业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发改局。
附件:1.各镇(街)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表
2.台儿庄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各镇(街)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表
单位:万亩
镇(街) |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面积 | ||
小麦 |
玉米 |
小麦、玉米连作 | |
张山子镇 |
7.3 |
4.1 |
4.1 |
涧头集镇 |
7.8 |
4.5 |
4.5 |
运河街道 |
0.4 |
0.2 |
0.2 |
邳庄镇 |
3.4 |
1.6 |
1.6 |
马兰屯镇 |
6.9 |
3.8 |
3.8 |
泥沟镇 |
8.2 |
4.8 |
4.8 |
合计 |
34 |
19 |
19 |
附件2:
台儿庄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克垒(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尤永强(区发改局局长)
王脉博(区农业局局长)
刘 凯(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成 员:邵长河(区发改局副局长)
张成振(区科技局副局长)
周 鑫(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奎强(区住建局副局长)
王玉海(区水务局副局长)
李静欣(区农业局副局长)
魏贤锋(区环保局副局长)
马文峰(区国土资源分局主任科员)
张延全(区林业局副局长)
王明星(区粮食局副局长)
袁常孝(区农开办副主任)
郭依兰(区经济社会调查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王脉博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