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儿庄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政办发〔2018〕6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
《台儿庄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台儿庄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改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提高农村公路通行水平,进一步推进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助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畅、安、舒、美”的农村公路通行环境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基础设施、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优化路域环境,努力消除“脏、乱、堵、差”等现象。
二、工作范围
综合整治的范围为我区农村公路(主要是县乡公路、公交通行线路、重要的村级公路)及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路域环境的综合整治。
三、工作内容及标准
1.农村公路基础设施整治主要包括路基、路面、公路桥涵设施、公路安保设施、路政管理等。加强建设与养护管理,保持路基、桥梁、附属设施及公路沿线安全防护工程技术指标满足规范要求,无影响行车隐患。
2.坚决杜绝沿路违法违规乱搭乱建现象,清理、取缔、拆除穿村镇路段沿路乱搭乱建的棚屋摊点、门店招牌灯,统一实施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完善穿村镇路段路面排水系统,严禁利用公路边沟、桥梁涵洞倾倒垃圾。
3.依法清理取缔和整治公路两侧违章建房、废品收购加工点、砂石料场、废旧塑料加工、水泥构件制品等。公路大中型桥梁上下游200米范围内的挖砂、弃物,坚决杜绝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害公路和公路桥梁安全的活动,保证公路运营安全。着力抓好重要县乡道及旅游道路两侧绿色通道建设,清理规范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标牌和各类广告牌、宣传牌。
四、时间节点
综合整治工作分为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集中综合整治及检查验收考评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排查阶段(4月1日-4月30日)
1.成立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整治工作任务。
2.各镇街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调查摸清本辖区公路穿村镇、城区路段和公路用地沿线路域环境方面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11月30日)
1.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对县道基础设施进行集中整治。
2.各镇街分别负责辖区内乡道、重点村道交通基础设施及路域环境集中整治。
3.按时完成以下整治任务:
(1)对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和公路桥梁下的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包括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严重影响行车视线和通行安全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公路两侧临路乱搭乱建的破旧建筑物、残墙断壁、各类加工点(场),要全部清理拆除完毕。
(2)穿村镇路段无脏、乱、差、堵现象,全部达到“五化”(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的标准要求。
(3)全面完成村级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4)县道整治工作完成85%以上,乡、村道整治工作完成80%以上;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各项整治内容,并进行巩固提升。
(三)检查验收考评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验收考核,对取得突出成效、作出突出贡献的镇街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的通报批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的台儿庄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广泛有效宣传,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综合整治任务。(二)建立长效机制。集中综合整治工作结束后,各镇街、有关部门要按照标准不降、管理不松的要求,全面总结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的监管方式、工作机制和成效,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推进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形成公路路域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三)严格督导检查。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督导检查,每月一督导、两月一通报,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治任务。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加大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综合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各镇街要及时将工作中的亮点、成绩汇总上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集中宣传报道。
附件:台儿庄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