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台政发〔2019〕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枣政发〔2019〕10号)精神,进一步创新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不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现就在我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一种监管方式,是国务院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有效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2019年年底前,做好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工作平台)在我区的推广应用工作。
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2022年年底前,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更加完善。
二、重点任务
(一)统一抽查工作平台。各有关部门依托省工作平台,进行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省工作平台在本辖区各有关部门的推广应用。各监管执法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工作平台的账号管理、数据录入和信息公示等。今后原则上不再开发同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已建成的由相关部门与市级、省级有关部门沟通,做好与省工作平台对接,实现抽查检查结果的互联共享。
(二)规范抽查事项清单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本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部录入省工作平台并共享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开。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级监管部门制定全区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原则上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比例不得低于20%,一般检查事项抽查比例不得低于3%、不高于10%,部门联合抽查次数不低于总抽查数的10%。
(三)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区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与部门职责及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及其他主体,以及产品、项目、行为等客体。检查对象名录库根据监管对象变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各部门要建立覆盖本系统各层级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分类标注,明确对应抽查事项,提高抽查专业性,并根据人员最新变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四)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区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要根据市、区政府工作安排,结合主管部门抽查要求,以及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合理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明确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时限、抽查发起部门和参与部门等内容,并报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结合市场监管工作需要和主管部门抽查要求,统筹制定本辖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要结合监管实际,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全面覆盖的原则科学制定部门年度抽查计划,每年1月底前报送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并通过门户网站、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开。
(五)科学实施抽查检查。抽查发起部门按照抽查计划安排,负责协调组织各参与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有关事宜,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统一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并从中指派一名联合检查组负责人,组织协调本检查组抽查工作。抽查可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抽查涉及专业领域的,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问题发现能力,有条件的可开发抽查专用移动端APP,配置智能移动执法装备,采取录音、录像及电子化手段,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
(六)加强抽查结果公示和后续监管衔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省工作平台,由省工作平台动态推送至公示系统(山东)公示。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处罚决定机关归集至省公示系统公示。各有关部门通过公示系统(山东)协同监管平台,实现抽查检查结果部门间互认共享,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构筑“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社会共治格局。
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分析利用,积极探索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根据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效能。鼓励创新,积极探索开展包容审慎监管,鼓励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做到既大力支持新经济发展,又防控可能引发的风险。
(七)同步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对投诉举报、转交办和大数据监测等获知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对无证无照经营的,要严格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政府领导牵头的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全区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重大事项。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日常协调和其他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区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加强经费保障,合理配置、统筹使用执法资源,提高装备水平。同时,要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二)严格责任落实。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市场监管领域各级相关部门及其执法检查人员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相关市场主体出现问题的,可以免除行政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已履行抽查检查职责的;因现有专业技术手段限制不能发现所存在问题的;检查对象发生事故,性质上与执法检查人员的抽查检查不存在因果关系的;因被委托进行检查的专业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导致错误判定或者处理的;其他依法依规不应当追究责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未按要求进行抽查检查,造成不良后果的;未依法及时公示抽查检查结果,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不执行或者拖延执行抽查任务的;抽查检查过程中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的;其他依法依规应当追究责任的。
(三)加强培训宣传。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强化联合抽查理念和协同配合意识,不断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司法部门统筹推进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考核和换证等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附件:台儿庄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台儿庄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 刘洪鹏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召 集 人: 张鹏翔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召集人: 王 涛 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王脉博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 王桂彬 区发展改革局主任科员
刘 婵 区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于洪连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
张 年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潘 伟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克华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 强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马 滕 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赵作彬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 永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田 琨 区税务局副局长
李 华 区文化和旅游局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吴培莉 区卫生健康局执法大队队长
冯 刚 区生态环境分局监察大队大队长
王光俊 区统计局副主任科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王脉博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