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文创产品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政办字〔2019〕17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企业:
《2019年全区文创产品开发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全区文创产品开发实施方案
为深入发掘我区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推动各类文创产品开发,满足群众文化旅游消费多样化需求,提升我区文化软实力,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经济文化融合发展高地、推进文旅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文创产品开发力度,丰富文创产品开发内涵和形式,推出系列高质量文创产品,加快形成知名文创品牌,不断提升文创产品的品质和附加值,努力开创文创产业发展新局面,培育文化领域新动能。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做优做精文创产品。深入发掘文化资源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积极探索传统文化的商业开发新模式,推动文化创意产品的规模化、系列化开发,推出一批质量高、价格合理、实用性好、艺术性强的文化创意产品,实现文创产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充分发挥镇(街)、区政府有关部门在文创产品开发方面所具有的资源优势,突出镇域、行业特色,力争做到“一镇多品”、错位发展、培育品牌,形成文创产品开发合力。
(三)进度安排
2019年7月至12月底。主要分为宣传发动、设计开发、实物征集展示认定、总结推广等阶段,具体时间为:
1、宣传发动(7月初开始)
通过宣传发动,充分调动相关企业、单位、个人参与文创产品开发的积极性,鼓励大专院校、专业设计机构、文化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文创产品设计开发。
2、设计开发(7月至12月上旬)
各责任单位根据方案要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做好消费群体市场调查研究,突出文创产品文化、趣味、创新、实用、故事属性,通过合作、授权开发生产等形式,各自组织人员、机构进行开发。
3、实物征集展示认定(12月中旬)
由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对新开发的文创产品进行实物征集、分类整理,召开现场展示交流会,设立展示空间进行集中展示。邀请区内外文化专家、相关协会及文创机构负责同志组成评审认定小组,按照认定标准对征集的文创产品进行打分认定,确定优秀名单。
4、总结推广(12月下旬)
及时总结优秀文创产品开发经验,理顺开发思路,推动下步开发工作更好开展。同时,邀请各类文化企业、金融投资机构、旅游商品营销企业参与活动,推动文创产品的对接转化和宣传展销。
二、职责分工
区文化和旅游局:挖掘整理全区文化旅游资源,建立文化资源档案库,加强资源共享、合作交流,为文创产品开发注入独特文化元素符号。充分调动下属文博单位参与文创产品开发积极性,组织开展全区文物展示、非遗展演等活动,推动全区文博资源合理开发、高效利用。搭建文创产品发展交流平台,举办各类文化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活动,组织人员参加文创交流活动,激发文化创意产品创新创造活力,提升我区文化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各镇(街):发掘利用自然风光、名胜古迹、生活习俗、传统艺术等特色文化资源,进行创意加工,把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商品,组织开发一批样式独特、功能实用、工艺精湛、包装新颖的创意旅游商品。强化政策扶持、人才保障、宣传推广等工作,引导有条件的个人、企业参与旅游商品开发、销售,做大做特旅游商品品牌,使旅游商品成为推动全域旅游、镇域经济振兴的新亮点。
台儿庄古城旅游集团:进一步发掘、整合运河文化、大战文化、非遗文化、民俗文化等文化资源,提炼独具特色的文化符号、标识,融入文创产品,打造台儿庄文化IP。充实文创产品开发力量,建好文创设计中心,设计推出具有台儿庄文化特色、游客喜闻乐见的系列文创产品。与高校设计开发机构、互联网应用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强强联合,做优文创产品质量、做大文创产品规模、做强文创产品品牌,不断提升台儿庄古城文化旅游品质,丰富游客文化体验。
台儿庄大战纪念馆:按照我省出台的《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实施意见》,依托台儿庄大战纪念馆丰富的馆藏资源,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围绕大战文化展示、研究、传承等内容,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方式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提升台儿庄大战文化品牌的保护、运用、创新、服务和管理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定职责、定进度、定措施,重点推出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文创产品。台儿庄大战纪念馆、台儿庄古城旅游集团等单位要发挥自身优势,对照方案要求,在文创产品开发、质量提升上下功夫,努力推出文创精品。各镇(街)要结合实际,精心筛选、开发设计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旅游商品,提升镇域旅游经济发展水平,满足游客的旅游消费需求。
(二)加强督促指导。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强化对文创产品开发工作的指导,密切沟通互动,推动文化资源、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督导调度机制,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和调度会,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开发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严格认定标准。要坚持正确的开发理念,突出考察文创产品的原创性、艺术性、实用性和市场性,从文创产品(旅游商品)种类数量、文化内涵、主题表现、市场价值等方面进行评选认定,鼓励开发具有台儿庄独特文化印记的文创产品。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要不断完善文创产品开发的管理和考核机制、支持服务体系等工作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探索文创产品开发有效途径,为文创产品开发提供有利发展环境。对于筛选认定的优秀文创产品,将在人才培育、市场推广宣传、政策先行先试、扶持资金申报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助力文创产品做精做优,推动文创产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1、2019年文创产品开发任务一览表
2、文创产品开发认定细则
附件1:
2019年文创产品开发任务一览表
任务 目标 责任 单位 |
开发旅游商品 (种类) |
任务 目标 责任 单位 |
开发文创产品 (种类) |
张山子镇 |
5 |
台儿庄大战纪念馆 |
5 |
涧头集镇 |
5 |
台儿庄古城旅游集团 |
5 |
运河街道 |
5 |
|
|
邳庄镇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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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兰屯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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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沟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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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文创产品开发认定细则
本次文创产品开发认定采用百分制计分,总分为100分,分六个评分标准。具体标准为:
种类数量(10分)。各责任单位完成规定的文创产品、旅游商品开发任务目标。每缺少一种扣2分。
2、具有原创性(10分)。提交的文创产品、旅游商品必须是自主开发、设计,保证文创产品、旅游商品不会侵犯其他人员或机构的知识产权,若发生上述情况,则取消认定资格。
3、文化内涵丰富(20分)。提交的文创产品、旅游商品须彰显鲜明台儿庄文化元素,体现台儿庄地方特色,展现运河文化、大战文化、非遗文化、庙宇文化、民俗文化等在地文化的独特魅力。
4、主题表现鲜明(20分)。提交的文创产品、旅游商品须符合活动主题,立意明确,具有精巧美观、方便携带、经济实惠等特点,体现融人文精神与旅游市场价值于一体的开发理念。
5、创意新颖独特(20分)。提交的文创产品、旅游商品须设计独特新颖,体现创意创新,制作工艺独特,具备较高的艺术性、观赏性、趣味性,能够较好地满足市场的审美要求。
6、市场价值高(20分)。提交的文创产品、旅游商品须贴近市场、贴近百姓生活,突出实用性、创新性、艺术性,具备一定产业开发价值,贴合游客的购买能力,有较好的市场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