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20-06-03

台政办发﹝2020﹞8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区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区政府常务会议2020年学法计划》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区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目录清单。

一、目录清单

1.台儿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承办单位:区发改局)

2.台儿庄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承办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区发改局)

3.京台高速公路与新台高速公路连接线项目(承办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4.京台高速台儿庄大运河服务区暨大运河文旅小镇旅游综合体项目(承办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5.国道206改线工程(承办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6.微山至台儿庄古城大运河景观大道项目(承办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7.台儿庄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承办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二、工作要求

(一)各承办单位负责对列入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二)列入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

(三)决策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工作任务变更等情况,及时调整决策目录清单并公布。


区政府常务会议2020年学法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省、市相关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安排

区政府常务会议2020年度学习法律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讲座两种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4次,举办专题学法讲座1次。

二、学法内容

(一)第一季度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2.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3.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二)第二季度

4.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5.《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三)第三季度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责任单位: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7.《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四)第四季度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三、专题学法

根据全区法治政府建设需要,拟于第四季度邀请上级部门领导进行专题学法讲座。

四、相关要求

(一)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密切配合,每次讲法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专题学法讲座由区司法局提请区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学习时间2小时。区政府领导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新增学法内容。

(二)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常务会议学法工作,根据本计划提前确定主讲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法律要义,认真准备学法内容,保证学法质量。各系统各领域的其他全区性学法活动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

(三)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将学法培训活动作为促提升、补短板的重要措施,参照本计划,结合本系统新法新规和工作实际,制定学习与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学法活动的组织和落实,确保学习培训与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学习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