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70405/2025-01009 | 主题分类 | 未梳理 |
| 成文日期 | 2025-11-05 | 发布日期 | 2025-11-05 |
| 发文机关 |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 关键词 | |
| 发文字号 | 台政字〔2025〕11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台政字〔2025〕113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驻台各单位,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经研究,对《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印发<台儿庄区支持企业上市挂牌“鲲鹏”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台政字〔2022〕63号)、《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儿庄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台政办字〔2023〕16号)予以废止。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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