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7487 | 主题分类 | 林业 |
成文日期 | 2018-06-28 | 发布日期 | 2018-06-28 |
发文机关 |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台政发〔2018〕10号 | 有效性 | 失效 |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造林绿化十大工程的意见
台政发〔2018〕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造林绿化十大工程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73号)精神,促进林业全面振兴,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决策部署,以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为目标,以提高国土绿化水平、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提升生态环境承载力为主线,健全完善国土绿化推进机制,深入开展“国土绿化”造林行动,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十大工程,努力增加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保障生态安全,推进自然生态宜居宜业台儿庄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二、重点任务
自现在起到2020年,在全区深入开展“国土绿化”造林行动,大力实施环城生态廊道、农田林网、森林村镇、生态林场、退耕还林等造林绿化十大工程,全面实现乡村林业振兴。
(一)实施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程。按照《山东省森林城市管理办法(试行)》,坚持生态优先、城乡一体、因地制宜的原则,开展山东省森林城市创建,促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现代林业发展。
(二)实施省级森林村镇创建工程。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开展森林镇村建设,改善镇村生态环境,提升镇村人居品位,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重点做好农村道路、乡镇街道、河渠、房前屋后、村庄周围、闲置土地绿化,建设围村林、围镇林、镇街中心花园、村庄公园,倡导庭院增绿、室内养绿,培植植绿、爱绿、护绿的优良乡风。力争每年创建省级森林乡镇1个,省级森林村居2-4个。对成功创建的,省财政每个分别奖励50万元、5万元。
(三)实施省级生态廊道样板工程。积极做好京台高速、206国道、省道234南延、台利路、佟庄旅游路等骨干道路,及胜利渠、大沙河、新沟河、伊家河等河流的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工作。重点在我区现有57公里高标准环城生态廊道基础上,继续完善廊道建设,做宽做厚做美,在绿道两侧分别扩建50米绿化带,实现乔灌花结合、常绿落叶搭配的效果,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绿色生态廊道,打造集休闲观光和生态景观于一体的环城森林生态景观带,努力创建省级“生态廊道样板工程”
(四)实施城区绿化提升工程。对城区及周边裸露土地实施全面绿化,加大已征未用空置土地绿化力度,开展林荫停车场、林荫街道、林荫单位、林荫公园、林荫小区建设活动。重点做好北部文教新区高标准绿化和台东森林公园建设工作,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
(五)实施规模化生态林场建设工程。以九星山市级森林公园和黄丘山省级森林公园为依托,开展泥沟镇佟庄村规模化生态林场和张山子镇尤窝子村“乡村林场”建设,借鉴国有林场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大力培植林业资源,把林场建设成为可持续经营的高档木材、特色果品生产基地,森林观光、果实采摘、度假娱乐旅游基地和康养基地。建成并验收通过后,省财政对生态林场和“乡村林场”分别补助500万元、25万元。
(六)实施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程。建立健全湿地建设管理机构,对各镇街及有关部门在湿地建设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进行细化分解。加大湿地保护管理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增强保护湿地、共建生态家园的意识。重点做好赵村湖湿地建设,推进运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系统修复工程,抓好涛沟河湿地绿化美化,加快推进双龙湖东侧湿地提升工程。
(七)实施农田林网绿化工程。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整理项目,按照“田成方、林成网”的绿化标准,以300亩左右的网格面积为单位,实施农田防护林工程,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重点做好全区40万亩高标准农田林网化建设工作,科学选择雄性杨树、榆树、泡桐等绿化树种,全面提高农田林网建设水平。对新栽植的农田林网,每1000米区财政奖补300元。
(八)实施山区退耕还林工程。积极推进山区坡耕地生态退耕还果还林,巩固提升万亩甜桃、万亩干鲜果基地建设水平。对25度以上坡地退耕还果还林的,省财政每亩补贴2000元;对15-25度坡地退耕还果还林的,省财政每亩补贴1000元,实行分年度补助。对参与山区绿化的经营主体,同等享受国家的造林补贴、森林抚育等扶持政策,完成绿化任务且承包荒山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经营者,给予3%的林地开发使用权。
(九)实施封山育林工程。根据《枣庄市封山育林管理办法》,对我区万亩山区重点生态公益林全部进行封山育林。坚持以封为主、封育结合、封造并举、注重实效,以生态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原则。全面落实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积极推进山区林业生态修复保护试点。坚决禁止在封山育林区内采伐林木、开垦、放牧、采石、取土和采挖药材、采种、过度修枝以及有其他毁林或者不利于森林植被恢复的行为。严格加强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禁止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十)实施社会造林绿化工程。积极推广“林权抵押+林权收储+森林保险”贷款模式,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对企业或个人建立义务植树基地并达到一定规模标准的,命名为造林绿化基地。积极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精神,认真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号召全区适龄公民都要履行植树义务,每年栽植3-5棵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政府成立全区造林绿化十大工程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把工程建设纳入镇街综合考核体系单独考核,签订造林绿化目标责任书,并将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区级领导包联一处重点造林工程项目,区直部门认建、认养义务植树基地制度,推动全区造林绿化十大工程建设。
(二)加大投入,多元融资。对重点规划的造林工程项目,实行财政补助扶持的资金保障机制。要广泛吸收各类投资主体参与造林绿化工作,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积极探索以资代劳、共建、捐建、认养、冠名等形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绿化建设,努力缓解创建资金不足的问题。通过流转、租赁等方式集中整合土地资源,扶持和鼓励有实力的公司、大户发展特色林业。
(三)多方联动,形成合力。造林绿化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勇于担当,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林业、农业、财政、住建、交通运输、公路、水务、农业开发、国土、环保、规划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认真做好造林绿化十大工程的规划设计、组织协调和指导建设工作。各镇街要精心组织,加大力度,确保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局等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开展形式多样的植树增绿主题活动,形成全民参与、全社会动员、全方位推进的工作格局。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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