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2586 | 主题分类 | 水利 |
成文日期 | 2017-08-17 | 发布日期 | 2017-08-17 |
发文机关 |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台政字〔2017〕78号 | 有效性 | 失效 |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儿庄区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政字〔2017〕78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现将《台儿庄区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儿庄区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根据《山东省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山东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枣庄市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等文件规定,实行严格的城市节水管理制度,完善科学用水和集约节约用水管理体系,提高城市集约节约用水工作水平,增强市民节水意识,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二)实施范围。在台儿庄(运河街道办事处、马兰屯镇、邳庄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开展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活动。
(三)创建目标。力争2018年创建成省级节水型城市,为2020年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奠定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5项基本任务
一是建立健全城市节水长效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城市节水管理机构建设;三是实行规范的城市节水统计制度;四是建立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制度;五是大力关停自备水源。
(二)完善7项基础管理
一是编制城市节水规划;二是实现城市节水年专项财政投入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例≥1‰;三是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实施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政策;四是实施自备水计划管理,控制并逐年减少公共供水服务范围内自备水取水量;五是强化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六是开展对企业、单位的水平衡测试工作,主要用水企业制定并实施合理可行节水的方案;七是严格各类水价管理,执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制定鼓励使用再生水等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政策。
(三)完成15项技术考核指标
1.6项综合节水指标。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低于全国平均值的50%或年降低率≥5%;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20%或年增长率≥5%;完成易涝易淹片区排水及雨水利用设施的改造,雨水收集利用及防涝工程不少于10个,推行低冲击开发模式建设,雨污分流排水体制管道覆盖率达6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得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低于CJJ92《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规定的修正值指标,控制在12%以下;水环境质量达标率100%。
2.4项生活节水指标。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5%,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不高于120—180升/人·日,用水单位和居民家庭节水器具普及率100%,特种行业(洗浴、洗车等)用水计量收费率100%。
3.5项工业节水指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低于全国平均值的50%或年降低率≥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80%以上,工业产品取水单耗达到或低于国家用水定额标准,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2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
三、工作步骤
(一)发动宣传阶段(2017年8月10日-2017年8月20日)。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创建节水型城市的文件精神,明确创建目标及责任分工。各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会议精神,宣传节水型城市创建的意义、目标和任务,营造创建节水型城市的浓厚氛围,激发市民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实施阶段(2017年8月21日-2018年3月31日)。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照《台儿庄区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工作责任分解表》(附件1),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要认真分析各项指标的现状、存在差距和问题,把每项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4月1日-2018年4月30日)。各责任单位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区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检查验收,对责任单位考核内容和工作任务进行初验打分,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四)申报阶段(2018年5月1日-2018年6月30日)。整理完善申报资料,2018年6月30日前按照《山东省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山东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报考核申请和有关材料,并做好申报考核前的有关准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台儿庄区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和督查创建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全程参与创建工作;要密切协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目标考核。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工作通报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上报进展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建立定期督查指导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有关部门,定期实地督查指导创建工作;建立工作实绩考核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节水型城市创建年度实施计划,下达年度目标任务,明确进度要求和责任分工。
(三)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节水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的关注度,引导市民自觉树立节水理念,积极参与各项节水活动,为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附件:1、台儿庄区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工作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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