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257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16-10-09 | 发布日期 | 2016-10-09 |
发文机关 |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台政字〔2016〕3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台政字〔2016〕39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市县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字〔2015〕279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第一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枣政字〔2016〕22号)及《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第二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枣政字〔2016〕38号)等文件要求,我区调整行政权力事项66项,其中承接6项,取消11项,新增27项,市委托区实施4项,上划市里4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类别3项,4项整合为2项,优化行政权力7项,调整后,区级行政权力清单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896项,其中区直40家部门3624项,省市垂直管理4家部门272项。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及时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权责清单。要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力度,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对涉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程序抓紧修改。
区编办要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牵头完成区级行政权力清单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将新增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办理;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将衔接落实情况于2016 年 10 月 30 日前报送区编办,报送情况作为本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重要参考依据。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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