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2569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成文日期 | 2015-05-29 | 发布日期 | 2015-05-29 |
发文机关 |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台政发〔2015〕9号 | 有效性 | 失效 |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
台政发〔2015〕9号
为全面提升城乡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乡环卫一体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城乡精细化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以解决居民最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整合城镇管理资源,明晰管理责任,创新管理理念,加快城镇管理法制化、社会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城乡管理效能。
(二)工作目标:以构建大城管格局为抓手,以明确管理责任为重点,以强化考评措施为杠杆,以创新管理模式为动力,以加大管理投入为保障,积极转变城镇管理理念,形成政府、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城乡综合治理新局面。加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乡统筹管理步伐,提升城镇承载能力。加强和创新城乡管理工作,提升城乡形象品位,努力创造良好的城乡人文环境、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强化环境卫生管理
1.推进环卫保洁机械化。中心城区要全面提高环卫保洁机械化作业水平,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要达到90%以上,逐步实现一周两冲洗,一天两机扫、六洒水,高温时段在城区主要道路、景区、节点等实行机械化喷雾降温降尘,提升扬尘治理效果;镇街驻地和村庄要实行8小时保洁,有条件的镇街驻地要适时推广机械化作业,主干道实行一天一机扫、三洒水。
2.推进环卫作业精细化。建立日常保洁、清运机制,重点开展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居民集中居住区、集贸市场、“城中村”和公路、河道、桥梁周边等卫生死角的环境综合整治。
3.完善垃圾收运体系。配置相应收运设施,集中收集、处理各类垃圾,消除暴露的垃圾积存点。推进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服务逐步向农村延伸,努力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收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
(二)强化市容市貌管理
1.规范户外广告设置。严格落实《枣庄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科学合理编制广告设置规划,实行重点控制和分区管理;加大日常监管和违法行为查处,保护城镇景观风貌。规范店招标牌设置行为,同一街道设置的门头广告牌匾要统一高度、统一风格;严禁城市规划区、镇驻地、重要道路设置布幔类门头广告;严禁擅自在道路悬挂条幅布幔、设置彩虹门、大型气球等,确有需要的,一律经审批后设置;严禁设置过街横幅、落地广告(灯箱);严格审批商家开业店庆和宣传促销活动,禁止商场店铺用高声喇叭做广告促销。
2.规范市容市貌管理。坚决取缔道路两侧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悬乱挂、骑门店、店外店、占道经营、马路市场、三堆五垛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早点摊点定点、定时经营,保持周边卫生整洁;主次干道及重要区域周边无夜市大排档和露天烧烤经营现象,经营区域实行定时、定点经营,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做好背街小巷及住宅小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实现背街小巷及住宅小区亮化、硬化、净化、绿化、美化。
3.规范节会活动管理。正确处理活跃与规范的关系,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节会活动,明确时限、地点和范围,严禁在交通主干道、旅游通道举行节会活动,确保卫生、安全、文明、有序。
4.规范公共设施管理。对人行道板、盲道、护栏、路灯杆、配电柜、井盖等道路市政设施,公厕、果壳箱、花箱、花坛等环卫园林设施,体育健身器材等其他设施,及时维修、完善。根据天气情况,对设施每周清洗一次,遇重大节日或活动加大清洗频次,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冬季每周进行一次消毒处理、夏季每天进行一次消毒处理。加强公厕管理,景点内公厕达到1类管理标准,主次干道沿线公厕达到2类管理标准,小区等公厕达到3类管理标准。保证城区及镇街驻地、重点道路、桥梁、广场亮化灯饰的完好和正常运行,城区灯饰完好率及亮灯率达到99%以上。
5.规范农贸市场管理。科学编制农贸市场发展规划,推进城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维护好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引导占道经营摊贩入室入场经营,清理取缔非法占用马路或居民住所经营的市场。
(三)强化城镇交通管理
1.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取缔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场所,清理BRT站点、公交车站、城镇出入口、市场等处的车辆乱停乱放,优化和改善道路通行环境。严厉打击黑车等各类非法营运行为,净化客运市场。
2.加强车辆停放管理。优化完善停车设施建设规划,按照应划尽划、应设尽设的原则,最大限度挖掘城市停车空间。引导具备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错时停车。加强停车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公安、城管联动执法、协同管理,做到道路街巷车辆停放有序、管理设备齐全、管理责任落实。
3.加强交通设施建设和维护。对城区各类标志线、信号灯、指示牌、隔离栏等,进行全面检修和维护,确保整洁、完好。加快公交站点建设,不断完善公共自行车系统。
(四)强化施工工地管理
1.加强重点区域监管。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相关要求,将中心城区和城镇驻地区域的建设工地划为文明施工重点区域,制定并执行更高的文明施工标准,强化对施工工地的监管。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特别是夜间施工噪声管理,严禁噪声扰民。
2.加强工地扬尘监管。实施日常巡查制度,对工地扬尘管控情况进行每日巡查及不定期暗访抽查,对群众投诉强烈、管控措施严重不到位、上级交办、媒体曝光工地进行专案稽查。落实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联合检查制度,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及时互通执法信息,定期组织扬尘污染执法专项行动。
3.加强渣土弃置管理。强化建筑工地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工地出入口硬化和保洁、工地围挡、施工降尘、运输车辆清洗等规范化管理制度。实行建筑渣土“密闭式”运输,杜绝运输过程沿途抛撒流漏现象。加强建筑渣土倾倒场(点)建设与管理,保障建筑渣土及时妥善处置。
(五)强化违建监督管理
1.严控新增违建。建立网格化巡防和违建管理责任制,完善源头监控网络,建立违建查处协同处置平台,对新增违建保持高压态势,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确保违建零增长。
2.实施“拆管并举”。对已拆违建地块,加强巡查、重点监管,坚决杜绝违建回潮反弹;按规划要求实施已拆地块再利用,完善周边绿化、停车等配套设施。
3.建立管控协作机制。理顺城管、规划等部门违建移送和认定责任,构建城管、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联合协作机制。
(六)强化城镇绿化管理
1.提升园林绿化管养水平。结合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加强城市绿化管理,提升绿化品质。严格落实绿化养护技术规程,对城区主干道、重要公园及节点绿地等按照一级养护标准进行养护,对次干道、单位及小区附属绿地等按照二级标准进行养护,通过落实精细化管理措施,全面提高园林绿化管理水平,提升养护质量。
2.加快公路绿色通道建设。全区所有新建、扩建、改建道路,坚持工程建设与绿色通道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于原有道路,针对不同现状,落实填空补植措施,全面提高绿色通道建设档次和景观效果。重点推进境内国道、省道和城镇出入口道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道路沿线绿色通道建设。
(七)强化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
1.加强运行管理。不断完善城乡环卫配套设施,切实抓好环卫一体化队伍建设,加强考核与日常运行管理,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建立常态化运行考核机制。
2.创新运行模式。积极探索环卫一体化市场化、物业化外包服务模式,提高管理运行水平,年底前实现市场化覆盖率50%以上,2016年实现全覆盖。
3.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大重要景点、主要水系、生态绿道及国省道沿线村庄整治力度,深入开展村庄净化、硬化、绿化、亮化、美化“五化”工程,全面改善村庄环境,改变乡村面貌。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村民对环卫一体化工作的认知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保障措施
(一)理顺城乡管理体制。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权责一致”原则,按照城乡管理长效化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城乡管理职责。区级重点加强规划指导、综合协调、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解决城乡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区城管局要加强对镇街城管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协调、监督工作,对镇街城管队伍建设及业务工作进行考核。镇街履行城镇管理属地责任,对区域内城镇、乡村管理事务负总责。要进一步加强对城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镇街城管队伍,配足配齐环卫工作人员,做好城镇管理和镇村环卫保洁工作。
(二)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对镇街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卫一体化工作,采取月度暗访和季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其中月度暗访成绩占40%,季度考核成绩占60%。季度考核将组织由区人大、区政协相关委室和区政府办公室、区文明办、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电视台等单位人员参加的联合考核组,统一进行现场考核。考核排名报区几大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并在全区通报。对在考核中连续两次排名最后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约谈镇街主要负责人;连续三次排最后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辟城乡精细化管理专栏、专刊等形式,展示城镇管理和美丽乡村建设成就;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让公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舆论与管理互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不断强化对居民群众的城镇和环卫意识教育,使维护城乡环境成为广大居民的自觉行动。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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