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5/2023-00625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3-04-12 发布日期 2023-04-12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台政办发〔2023〕3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区政府常务会议2023年度
学法计划的通知

台政办发〔2023〕3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区政府常务会议2023年度学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区政府常务会议2023年度学法计划


一、总体安排

区政府常务会议2023年度学习法律法规采取会议学法和专题学法讲座两种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4次,举办专题学法讲座2次。

二、学法内容

(一)第一季度(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二)第二季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交通运输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三)第三季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统计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四)第四季度(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三、专题学法

根据2023年度全区法治建设工作需要,择机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学法讲座。

四、相关要求

(一)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密切配合。专题学法讲座可在学法内容中酌情安排,也可另行选择学法专题,由相关责任单位提请区政府同意后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区政府领导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新增学法内容。

(二)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常务会议学法工作,根据本计划提前确定主讲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法律要义,认真准备学法内容,保证学法质量。各系统各领域的其他全区性学法活动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

(三)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参照本计划,结合本系统新法新规和工作实际详细制定学习与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学法活动的组织和落实,确保学习培训与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学习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文件文字版:

台政办发[2023]3号关于印发区政府常务会议2023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docx

文件PDF版:

台政办发[2023]3号关于印发区政府常务会议2023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