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3-0035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3-03-12 | 发布日期 | 2023-03-12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无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成立台儿庄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加强对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台儿庄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审议确定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
(二)审议确定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
(三)协调解决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问题。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
(五)协调推进全区公共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
(六)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落实。
(七)协调推进信用文化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杜 军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杨 庸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王 涛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冯 磊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公务员局局长
曹久永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徐 辉 区委编办主任
刘贵争 区法院副院长
吴新欣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赵庆军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彭 鹏 区财政局局长
王 勇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曹中国 区审批服务局局长
陈学超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孙 刚 区税务局局长
刘兆全 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孙晋夫 人民银行台儿庄支行行长
郝 鹏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庞 彬 区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局、区人民银行,吴新欣、孙晋夫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根据组长、副组长的提议或成员单位的建议,研究提出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制发会议纪要;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调度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调整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发布。
三、有关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能和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会议,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布置的工作任务;加强沟通配合和信息共享,相互支持,认真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2日
文件文字版:
关于成立台儿庄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docx文件PDF版:
关于成立台儿庄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pdf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鲁ICP备07500281号-1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负责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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