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5/2022-17549 主题分类 重大项目建设
成文日期 2016-03-23 发布日期 2016-03-23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台政办字〔2016〕7号 有效性 有效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督导调度机制的通知

台政办字〔2016〕7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切实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力促重点项目尽快建成运营,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督导调度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责任。按照项目类别,明确每个项目牵头区级领导、主管部门、建设责任单位和配合部门。项目相关责任部门要通力配合,切实负起责任,逐个项目落实具体责任人及联系人,制定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将任务细化量化,建立日常推进机制,倒排工期,全力以赴加快重点项目建设。

二、完善督查制度。分管区级领导每月带队督查一次;区重点办对区政府确定的重点推进的19个项目每双周调度、通报进展情况;同时配合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及相关部门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或项目现场会,重点督查审批、工程推进等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在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妥善解决。

三、健全问题解决机制。分层分级解决问题。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责任单位要及时掌握重点项目推进情况,于每月28日前向区重点办报送区级、市级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并全程跟踪服务项目建设,确保每个环节有力有序推进。19个重点推进的项目每2周报送情况调度表。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责任单位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职责和权限内主动协调推进、解决问题、破除瓶颈;对不能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汇总,提出解决意见,报各牵头区级领导研究解决。明确各级问题解决时限,高效务实推进项目落地。

四、建立约谈机制。对在项目建设中不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致使项目推进缓慢或停工的,首先由牵头区级领导约谈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牵头区级领导约谈后,项目建设仍无进展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对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五、强化部门联动。区国土、规划、环保等项目建设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靠上服务,为重点项目开辟优质高效的快速服务通道。要定期召开重点项目专题会议或联席会议,针对重大问题或共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根据项目建设时间节点和完成时限,倒排工期,统筹安排,保证重点项目建设需求,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六、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列入年度科学发展定量考核指标,重点考核。加强对有关部门服务重点项目情况专项效能监察,对按时或提前完成项目年度建设计划的,区政府将给予通报表彰;对效能低下、工作进展缓慢的镇(街)和部门严肃追责。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


文件文字版: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督导调度机制的通知.doc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督导调度机制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