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5/2022-17546 主题分类 工商
成文日期 2016-12-29 发布日期 2016-12-29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台政办字〔2016〕45号 有效性 有效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工商局落实“双告知”制度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查询认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台政办字〔2016〕45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现将《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工商局落实“双告知”制度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查询认领工作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字20167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区政府各审批机关登录“山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由省工商局统一分配管理,并已分发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政府各审批机关在接通知后应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用户名和密码,组织开展好信息查询认领,认真做好相关后置许可工作。区市场监管局技术支持联系人:贺娟,联系电话:6707031。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


文件文字版: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工商局落实“双告知”制度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查询认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doc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工商局落实“双告知”制度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查询认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