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5/2022-17511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日期 2017-01-03 发布日期 2017-01-03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台政办发〔2017〕1号 有效性 有效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台儿庄区镇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的通知

台政办发〔2017〕1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台儿庄区镇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


台儿庄区镇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根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行政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村安全生产、建设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6号)、《枣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166号文件精神加强镇(街)行政体制建设的通知》(枣编发201612号)、《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意见》(台政发201610号)、《台儿庄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加强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建设的通知》(台编发2016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台儿庄区镇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明确如下。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上级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对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镇(街)其他单位和村居(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拟定镇(街)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督促镇(街)有关单位、村居(社区)及企业逐项落实,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重要时期要落实督促检查责任。

四、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等信息,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为镇(街)领导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调度和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和统计资料。

五、依据区安监部门对镇(街)政府(办事处)委托的权限,在镇(街)政府(办事处)安排下行使监督检查权、现场处理权、强制措施权、调查取证权和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权,并定期报告监管执法情况;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单位发出的安全生产整改指令进行督促督办;在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抄告或移交有处罚权的部门进行处罚。

六、协助上级政府进行事故调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七、组织制订本镇(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开展行政区域内从业人员和群众的安全教育,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九、承担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职业健康监管职责

十、完成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上级安监部门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文件文字版: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儿庄区镇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的通知.doc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儿庄区镇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