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5/2022-17506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成文日期 2017-09-18 发布日期 2017-09-18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台政办字〔2017〕49号 有效性 失效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台儿庄区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政办字〔2017〕49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有关部门、各大企业:

《台儿庄区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


台儿庄区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枣庄市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枣水资字201727)和《关于切实做好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枣水资字20173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要求

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全面排查、分类处置、综合治理、强化监督”的原则,结合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对辖区内向河流、渠道等排放污水的入河排污口按照“一口一策、一口一档、一口一标识”的要求,分类进行处置,封堵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切实做好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

二、目标任务

2017年年底前,全面封堵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有效控制入河排污,防治水污染,促进我区河流水质持续改善。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依照《山东省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和《枣庄市水功能区划》,我区3个水功能一级区分别是韩庄运河调水水源保护区、峄城大沙河开发利用区和陶沟河开发利用区,3个水功能一级区的所有支流都直接流入南水北调输水线路—韩庄运河,功能区段水质目标均确定为Ⅲ类水质。韩庄运河调水水源保护区限制纳污指标COD和氨氮年排放量均为0吨;峄城大沙河开发利用区的水功能二级区峄城大沙河泥沟农业用水区限制纳污指标COD和氨氮年排放量分别为23.99吨和1.21吨,河道允许纳污能力有限。为实现功能区水质达标的目标,各镇街和有关部门、企业要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入河排污口登记台账综合整治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认真组织实施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实施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严格控制入河排污,不断改善河流水质,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

(二)严格规范管理。严格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明确有关单位入河排污口审批、河流巡视和检查、水行政执法等责任,不断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结合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加强河流日常巡查,及时发现违规设置入河排污口行为,严厉依法查处。

(三)强化督导检查。加强信息调度与通报,认真落实周调度、月督导制度,建立起以周保月、以月保年的督办调度体系,促进工作落实。区河长制办公室要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安排专人每周统计汇总工作情况,每半月通报一次各镇街、有关部门工作进展,确保2017年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


附件:台儿庄区入河排污口登记台账


文件文字版: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儿庄区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儿庄区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