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7502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成文日期 | 2017-05-16 | 发布日期 | 2017-05-16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台政办字〔2017〕2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台儿庄区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台政办字〔2017〕23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有关部门,各矿山企业:
《台儿庄区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
台儿庄区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台儿庄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5-2025)》,编制本方案。
一、2016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一)地质灾害发生总体情况。2016年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6起,均为小型,全部为地面塌陷(石膏矿采空区),为历年发生起数最高。空间分布上较为集中,主要分布在泥沟镇境内原台儿庄区石膏矿南部、东部、北部及原兴源石膏矿南部、东部;在时间分布上,汛期发生起数较为集中,为4起。
(二)地质灾害基本特征。发生区域为原台儿庄区石膏矿、原兴源石膏矿采空区范围内,开采历史时间较长;主要分布新沟河西岸附近,分布较为集中、连片;塌陷深度最深一般在2-3米左右,多伴有积水;破坏对象主要为农田,伴有道路、桥梁、建筑物、供电线路损坏。
二、2017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发生总体趋势。泥沟镇境内已关闭石膏矿开采形成采空区易受地应力、地震、降雨等内外力作用易发生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涧头集镇、张山子镇境内韩台煤田开采历史较长,煤矿采空区面积大,部分区域已经出现过地面塌陷,存在新的地面塌陷可能;涧头集镇境内已关闭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形成高立面、立柱、边坡等易受风化、降水等因素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张山子镇、涧头集镇南部丘陵区村庄多数依山分布,近年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多在该区域分布,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容易造成人员、设施威胁;马兰屯镇小龚庄水源地受地表降水和地下水开采影响,发生岩溶塌陷的可能性较大。
(二)重点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发生采空区塌陷可能性的重点区域主要分布在泥沟镇原石膏矿区、涧头集镇和张山子镇煤矿矿区;发生岩溶塌陷可能性的重点区域主要分布在马兰屯镇小龚庄水源地,张庄水源地虽未发生过岩溶塌陷也应加强防范;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可能性的重点区域主要分布在涧头集镇、张山子镇低山丘陵区,尤其是露天开采矿山分布较为集中区域和近年来项目建设区域。
(三)地质灾害高发时间。根据地质灾害基础调查资料,结合台儿庄区地质环境特点和以往发生地质灾害的历史记录,主要集中在汛期,即每年的6-9月。汛期降水量大,极易诱发崩塌、滑坡、地面塌陷,是各类地质灾害的高发期,也是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
三、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及威胁对象
根据各级开展的地质灾害调查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应对以下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防范。
(一)原台儿庄区石膏矿采空区地面塌陷。采空区位于工业广场南部、东部和西部,新沟河西侧,容易受汛期降水影响造成地面塌陷。主要威胁泥沟镇冯湖村农田、耕种人员、房屋、供电线路、道路、新沟河大堤等。
(二)原枣庄市东泰石膏矿采空区地面塌陷。采空区主要分布在原工业广场东北部,容易受汛期降水影响造成地面塌陷。主要威胁泥沟镇柿树园村农田、耕种人员、房屋、道路等。
(三)原台儿庄市园石膏矿采空区地面塌陷。采空区主要分布在工业广场北部、东部、南部,容易受汛期降水影响造成塌陷。主要威胁泥沟镇柿树园村农田、耕种人员、房屋、供电线路、道路、新沟河大堤等。
(四)原枣庄市兴源矿业有限公司石膏矿采空区地面塌陷。
采空区主要分布在工业广场西北及东南部,易受汛期降水影响造成地面塌陷。主要威胁泥沟镇冯湖村农田、耕种人员、房屋、供电线路、道路、新沟河大堤等。
(五)原台儿庄区富兴石膏矿采空区地面塌陷。采空区主要分布在工业广场东北及南部,易受汛期降水影响造成地面塌陷。主要威胁泥沟镇东鹿湾村、邳庄镇马庄村农田、耕种人员、房屋、供电线路、道路、新沟河大堤等。
(六)马兰屯镇小龚庄水源地地面塌陷。马兰屯镇小龚庄水源地近年来发生过地面塌陷,由于灰岩含水层上直接覆盖第四系地层,地下水位波动对灰岩溶洞不断冲刷,导致溶洞坍塌引发地面塌陷。主要威胁马兰屯镇龙口村、横河头村、小龚庄村农田、耕种人员、房屋、道路等。
(七)原枣庄市张山子煤业有限公司采空区地面塌陷。采空区主要分布在原张山子煤矿(北矿)工业广场西部、北部,开采时间较长,易受汛期降水影响发生地面塌陷。主要威胁张山子镇半楼村农田、耕种人员、房屋、道路、运河大堤等。
(八)台儿庄区张山子镇鹿荒村北崩塌。该区域山体破损,有崩塌危险性。主要威胁张山子镇鹿荒村华电枣庄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办公区、发电供电设施和周边农田、耕种人员。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基本原则,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国土资源、财政、经信、安监、煤炭、住建、环保、水利、公安、交通运输、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做好本行业、领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各镇(街)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区财政、各镇(街)财政要安排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负责治理。
(二)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各镇(街)在汛期来临之前,组织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特别对降雨可能诱发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的地区进行重点排查,拟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善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均需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已出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国土资源部门要立即就致灾原因、危害、发展趋势、防治措施等向同级人民政府汇报,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精心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应急演练。对列入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各镇(街)要完善隐患点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由镇(街)根据所制订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时间节点安排在6至9月。要通过应急演练,使防灾、监测人员进一步明确受威胁范围、响应方式、组织指挥、撤离路线、安置办法,让群众了解掌握预警信号、逃生路线和紧急避灾地点。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熟悉职责分工和应急程序,确保一旦遇有险情,各单位能做到反应迅速、决策果断、指挥有力、疏散有序、施救有效。(四)大力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各镇(街)要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逐级落实防治责任制,将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巡查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监测人员,签订责任书;对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社区、村庄等,有关镇(街)应健全以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安排专人进行监测,及时掌握险情动态,如遇险情灾情时要组织好应急避险;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强化群测群防人员的应急技术培训,提高第一线人员的监测预警水平;逐步为群测群防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费用,配备必要的装备;确保“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及时发放到位。(五)深入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继续深化国土资源、气象等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区国土资源、气象部门继续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工作,利用已建立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平台,不断提高全区地质灾害精细化预警预报水平。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畅通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向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的镇(街)、村(居)等单位以及受威胁群众传达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提早采取防范措施。(六)扎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值守工作。各镇(街)、部门要继续强化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灾情速报制度,加大应急值守工作力度。各镇(街)发现灾情险情后,在做好现场应急处置的同时要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民政局报告;区国土资源分局要组织技术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初步勘查并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区民政局要及时核实灾损情况开展相关救灾工作。要落实好应急人员和车辆,保障通讯畅通,确保一旦出现灾情、险情时,处置力量能够及时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区地质灾害应急值班电话:区政府值班室6611511,民政局6611794、6620320,国土资源分局6611716、6681610(传真)、6681633。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值班电话:3285613。(七)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实施工作。要扎实做好地质灾害治理、地质环境治理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作,全力加快项目进度。一是积极申请各级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治理资金项目,二是有关镇(街)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按工程设计如期完工。三是区财政要保障项目资金拨付,促进项目实施。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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