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2803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2-07-07 | 发布日期 | 2022-07-07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台政办发〔2022〕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区政府常务会议2022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
台政办发〔2022〕5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区政府常务会议2022年度学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总体安排
区政府常务会议2022年度学习法律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讲座两种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4次,举办专题学法讲座2次。
二、学法内容
(一)第一季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以上四项责任单位为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第二季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4.《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以上四项责任单位为区市场监管局。
(三)第三季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山东省南四湖保护条例》
4.《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以上四项责任单位为区生态环境分局。
(四)第四季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以上三项责任单位为区教育和体育局。
三、专题学法
根据全区法治政府建设需要,择机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学法讲座。
四、相关要求
(一)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密切配合。专题学法讲座可在学法内容中酌情安排,也可另行选择学法专题,由相关责任单位提请区政府同意后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区政府领导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新增学法内容。
(二)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常务会议学法工作,根据本计划提前确定领学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法律要义,认真准备学法内容,保证学法质量。各系统各领域的其他全区性学法活动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
(三)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参照本计划,结合本系统新法新规和工作实际详细制定学习与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学法活动的组织和落实,确保学习培训与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学习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文件文字版: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常务会议2022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docx文件PDF版: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常务会议2022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pdf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鲁ICP备07500281号-1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负责维护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金光路75号 邮编:277400 电话:0632-661151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6611582 举报邮箱:tezxxzx@zz.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04050008鲁公网安备370405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