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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1-10-28 发布日期 2021-10-28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台政办字〔2021〕20号 有效性 有效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台儿庄区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台政办字〔2021〕20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区政府决定成立台儿庄区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作为区政府长期设置的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成员名单及主要职责公布如下:

组   长:刘  涛 区委副书记、区长

第一副组长:韩  强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 组 长:王晓丽  副区长

杜  军  副区长

张  彦  区政府党组成员

谢焕海  副区长

杨  庸  副区长

李  涛  区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王  涛 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赵作明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时培芳 区民政局局长

张  勇 区财政局局长

马明光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勇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郑传清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韩建斌 区城乡水务局局长

程  相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荣辉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邵长明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戚成伟 区公安分局一级警长

王宏海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胡安超 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按照区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平安台儿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应急物资储备有关政策、规划和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和检查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区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协调工作,王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邵长明、陈荣辉、戚成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公安分局按职责组织拟订有关应急物资储备规划、政策措施,对领导小组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具体工作按照职责分别由区应急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公安分局承担。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28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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