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2784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1-06-17 | 发布日期 | 2021-06-17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台政办发〔2021〕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台儿庄区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政办发〔202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1年台儿庄区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台儿庄区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枣庄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枣政办发〔2021〕 6号)工作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区建设做出新贡献。
一、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立足实施重大战略推进政务公开
1.主动公开本区“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做好本辖区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编制规划的区政府部门单位)
2.多形式发布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进展、成效。(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和体育局等政府相关部门)
3.做好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进展情况公开。(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经济开发区)
4.抓好区域协调发展重点任务落实信息公开,重点发布我区融入“鲁南经济圈”协同发展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和体育局等政府相关部门)
5.开展新旧动能转换显著成效、政策举措和“三年初见成效”重大成果的宣传活动,及时发布新旧动能转换核心支撑工作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二)着眼畅通经济循环推进政务公开
6.围绕实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持续推进“三项攻坚”行动,培育壮大“5+3”现代产业体系,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公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科技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7.实施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做好数据开放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8.做好培育新一代消费热点、全面促进消费升级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公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9.加大实施质量强区和品牌战略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0.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
11.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三)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公开
12.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和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按要求公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13.做好精准落实宏观政策、深化减权放权、完善监管机制、
创新服务方式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单位)
14.做好监管执法信息公开,要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发的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发我区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并及时做好市级监管规则和标准落实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发布工作。(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5.加大“互联网+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等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四)聚力保民生保安全推进政务公开
16.加大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困难人员等就业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和体育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7.持续做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入学等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和体育局)
18.深化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养老医疗服务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
19.推进实行排污许可、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局)
20.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五)突出疫情防控推进政务公开
21.准确把握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精准防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使用、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提高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做好国家和省市区重大健康行动方案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
(六)全面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22.认真贯彻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对照国务院有关部委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积极对接市直部门,及时制定落实措施,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直接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事关生产安全和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社会舆论关注度高、反映问题较多的重要信息。各主管部门抓紧建立申诉工作制度,明确处理期限和流程,依法依规及时处理。(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乡水务局、区供电中心)
二、加强和改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23.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 2021 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坚持“先把经济搞上去、集中精力强工业”,以深入实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持续深化“9+2”改革攻坚突破,加快培育“5+3”现代产业体系、“山水林田大会战”“双十镇”建设为重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精心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正向引导社会预期,促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有关工作年度报告等,均应进行解读。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
24.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社会公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要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各级依托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社会的普遍疑虑和争议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图示图解、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各镇(街)、各部门单位 2021 年多元化解读率不得低于60%。(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25.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经济金融、工资拖欠、生态环境污染、食药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市场、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及时作出回应。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领导信箱、政务微博微信、政府网站留言板等渠道,提高对社会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三、强化公众参与推动高水平决策公开
(一)组织编制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26.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 336号)《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枣政发〔2021〕1 号)《台儿庄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台政发〔2021〕3号)等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年度重点工作,组织编制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明确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等内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开。后续要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以目录归集的方式,对各事项的决策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各项信息进行超链接展示。(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和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涉及的区政府部门单位)
(二)畅通公众参与渠道
27.决策机关应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决策承办单位可以采取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地走访、听证会、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意见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涉及的区政府部门单位)
(三)扎实搞好政民互动
28.常态化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决策会议制度,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或政府开放周、政务公开日、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对优化营商环境、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安全生产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鼓励借助 5G、云直播、视频直播、VR 等新技术开展线上系列主题活动,引导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代表参与工作监督和评价。(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四、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严格政府信息管理
29.用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全面推进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2021 年年底前系统清理本机关自 2016 年以后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区政府各部门报请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发文的,须明确标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并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30.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登 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 完善申请办理会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完善依申请公开定期分析机制,梳理总结群众关注的征地拆迁、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热点难点,积极推动向主动公开转化。行政复议机关要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对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31.聚焦数字政府“一个平台一个号、一张网络一朵云”建设,深入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全面融合,实现“进一张网,办全区事”。(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32.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33.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34.完善区政府公报编校审发等办刊工作规范和制度体系,实现政府公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35.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跟踪评估,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优化调整完善。突出示范带动,发挥典型作用,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2021年年底前,各镇(街)至少建设1个具有区域特色的村(社区)试点。(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36.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等线下公开场所和平台建设。要根据群众需求进行差异化建设,拓展专区功能、丰富专区内容,充分将专区运营和企业市民办事需求相融合,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到 2021年年底前,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单位)
五、严格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和落实
(一)进一步健全工作协调机制
37.各镇(街)、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协调推进职责。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将政务公开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要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公开专栏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政务公开宣传,营造良好的公开氛围。(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进一步加强培训考核
38.完善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分级分类做好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开展日常评估、第三方评估和专项评议。强化激励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长期落后的单位,公开通报批评,督促工作整改提升。(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三)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39.各镇(街)、各部门要加强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本辖区、本系统抓工作、促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打造具有台儿庄特色的政务公开品牌。宣传信息推进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四)进一步抓好任务落实
40.对本方案提出的涉及本辖区、本系统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加强监督,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各镇(街)、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工作实际,于6月底前制定并公开本辖区、本单位落实方案;要将本方案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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