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278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1-04-30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台政办字〔2021〕6号 | 有效性 | 失效 |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台儿庄区落实山东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政办字〔2021〕6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台儿庄区落实山东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儿庄区落实山东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
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方案》和《枣庄市落实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推进我区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推动重点动物疫病由稳定控制向净化消灭转变,实现全区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无疫,进一步提升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保障能力,助推畜牧业新旧动能转换和乡村振兴。
(二)建设目标。无疫区建设分3年完成,达到国家规定的免疫无口蹄疫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标准。力争2021年通过省级评估、2022年通过国家评估;非洲猪瘟等其他动物疫病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建设范围
按照省、市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及保护区建设。
三、建设重点
(一)健全防疫机构队伍体系。各镇(街)要配齐配强与防疫工作相匹配的兽医专业工作力量,切实加强基层畜牧兽医协管员队伍建设。基层畜牧兽医协管员由区政府委托劳务公司管理、派遣(劳务派遣公司与基层畜牧兽医协管员签订劳动合同),镇(街)负责管理、使用、考核,在镇(街)畜牧兽医站集中办公,明确岗位职责,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人员培训,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建立完善退出机制,确保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二)健全防疫制度体系。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要完善各项防疫管理制度,提升动物防疫依法治理能力。持续开展动物防疫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以档案规范化促进防疫工作标准化,确保养殖档案、强制免疫、监测预警、检疫监督、执法办案、应急管理等各项防疫档案统一齐全、上下对应、规范可溯。
(三)健全动物疫病预防体系。强化强制免疫疫苗冷链设施设备配备,健全区、镇(街)、村(居)三级冷链体系,加强强制免疫疫苗质量监管。严格基础免疫,建立基于动物疫病防疫风险的强制免疫制度,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免疫政策,深化强制免疫机制改革,推进“先打后补”,逐步实现养殖场户自主采购、财政直补。切实落实生产经营者动物免疫主体责任,落实畜禽生产经营单位生物安全管理,提升动物疫病安全防护能力。
(四)健全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预警预报网络,强化疫情监测流调工作,提升动物疫情风险评估和预警预报能力。按照全省整体规划,2021年要加快兽医实验室建设,更新补充应急物资储备,配齐冷链设施设备,保证年底前达标(建设标准见附件)。
(五)健全动物卫生监管体系。改善动物卫生检疫、监督手段,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动物隔离场、警示标志等动物防疫屏障体系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提档升级活动,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理,落实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强化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合理设置检疫申报点,依法依规实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
(六)健全防疫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区、镇(街)动物疫病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储备,及时更新物资储备标准和名录,做到应储即储,满足动物疫病防控需求保障。开展无疫区建设宣传、引导和培训,强化应急准备。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自主防疫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无疫区建设,对辖区内无疫区建设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的组织领导下,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无疫区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强化协作,共同推动无疫区建设相关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综合协调建设评估和动物检疫免疫、兽医实验室检测、动物疫病监测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为无疫区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野生易感动物规定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疫区封锁、动物扑杀等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畜禽产品流通加工餐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商场超市、冷库等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冷库和冷冻肉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高危人群的预防和与染疫动物及疑似患病人员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认真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配合做好交通要道无疫标志和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设置,配合做好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环节相关监管工作;相关行政许可等职责划转由区行政审批局和区农业农村局等承担的,要做好衔接。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无疫区建设相关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要建立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统筹各类涉农资金,将无疫区建设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动物防疫队伍、法规制度、疫病预防、监测预警、动物卫生监管、应急管理六大体系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三)加强技术支撑。从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等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成立区专家组,负责根据国家评估标准和规范等制定本级的相关标准、规范、实施方案和技术路线,对无疫区建设评估全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围绕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和畜禽及其产品检疫、监管等各个环节,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快速检测等现代化、智能化技术集成应用,提升动物疫病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无疫区建设法律法规、制度标准、技术规范、评审标准等方面的培训,切实提高无疫区建设管理能力。区农业农村局、区融媒体中心等部门要加强无疫区建设管理的宣传教育,对生产经营者、社会公众进行知情教育,提高法律法规制度标准知晓率,认真落实生产经营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督促其自觉开展防疫工作,营造生产经营者主动参与、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良好氛围。
附件:1.区、镇(街)、村(居)冷链体系建设标准
2.区兽医实验室建设标准
3.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建设标准
4.动物隔离场建设标准
5.警示标志建设标准
6.区、镇(街)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
附件1
区、镇(街)、村(居)冷链体系建设标准
一、建设标准
(一)区级根据需要配备冷冻库或冷藏库以及冰箱、冰柜等疫苗冷藏、冷冻必需的设施设备。
(二)镇(街)根据需要配备充足的冰箱、冰柜等疫苗冷藏、冷冻必需的设施设备。
(三)畜牧兽医协管员每人至少配备一个防疫冷藏箱。
二、维护管理
建立冷链体系维护管理制度,定期对冷链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及时进行更新换代和升级改造。
三、投资保障
统筹安排涉农资金,对冷链体系建设和维护管理经费给予保障。
附件2
区兽医实验室建设标准
一、建设标准
(一)具有开展检测工作的基本仪器设备,并在数量上满足工作需要。主要包括:酶标仪、自动洗板机、微量震荡器、核酸提取仪、组织研磨仪、分液器、离心机、磁力搅拌器、生物显微镜、体视显微镜、恒温培养箱、生化培养箱、超声波清洗器、酸度计、纯水仪、医用冰箱、高压灭菌器、冰柜、恒温水浴锅、干热灭菌器、通风橱、多道移液器、单道移液器、电子天平、荧光PCR仪、Ⅱ级生物安全柜、恒温金属浴以及采样监测车辆等。
(二)实验室人员配置符合国家评审要求。
二、维护管理
建立兽医实验室维护管理制度,定期对实验室检测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更新换代和升级改造。
三、投资保障
统筹安排涉农资金,对兽医实验室建设和维护管理经费给予保障。
附件3
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建设标准
一、硬件标准
(一)业务用房。有条件的建设固定用房,不具备条件的租用固定用房或配置移动方舱。
1.固定用房:结构为砖混或框架,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楼顶要求为蓝色,外墙壁为乳白色,在醒目位置悬挂农业农村部统一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标志;有固定的监控室、办公室、值班室、休息室、小型会议室等,同时要具有与工作相适应的办公设备。
2.移动方舱:由移动警务工作室车型改装而成。外观醒目处张贴农业农村部统一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标志,有一定办公、休息条件等。
(二)畜禽隔离消毒场所。应在检查站附近设置相应的检疫消毒场地,消毒场地应平整、清洁。应配建处理染疫和疑似染疫动物的隔离场所以及动物产品贮存场所。
(三)仪器设备。检查站具备开展工作必须的仪器设备,主要包括:消毒通道(或移动式机动喷雾机),检疫、消毒、快速诊断等检疫器械设备,监控设备以及办公设备等。
(四)消毒通道。
1.通道装置:抗风设计、克服风力影响,保证喷雾效果,耐用,确保能对车辆整体消毒。
2.最大压力≥36千克/平方厘米;常用压力15-25千克/平方厘米可调;喷雾微粒60-120微米,喷嘴耐腐蚀。
3.具备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消毒方式。
二、软件标准
(一)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名称统一为“山东省××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标牌统一为竖牌,长180厘米,宽30厘米,厚4厘米,白底黑字,宋体。
(二)检查站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以及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检疫消毒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制作成规格统一、内容一致的挂图,悬挂于房间显著位置。
(三)检查站应制作规格统一的监督台,将所有上岗人员的照片、姓名、职务等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检查站应制作统一规格的检疫监督公告牌,公布设站依据、执法程序和内容、处罚标准、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
(五)检查站应在工作地点的前方设立明显的提示牌。
三、维护管理
检查站所在地根据工作需要,派驻运行维护人员,确保检查站正常运行。
四、投资保障
各级统筹安排涉农资金,对检查站建设和维护管理经费给予保障。
附件4
动物隔离场建设标准
一、建设标准
(一)隔离场入场口处设明显警示标志。饲养区应按照动物种类分区域建设,区域间有围墙等物理隔离带。
(二)饲养区入口、动物隔离舍入口设有更衣消毒室、消毒通道并配有紫外灯,有专用衣、帽、鞋。
(三)具有单独存放饲草、饲料的场所。
(四)有对动物采样和处理的场地、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及对患病动物进行隔离饲养的圈舍。具有消毒和熏蒸设备、样品采集和保存设备、温度调节设备等。
(五)具有防风、防火、防盗、防野生动物及供水供电设施设备。隔离区具有视频监控设备。
(六)具有与建设规模相适应的病死动物和动物排泄物、垫草、污水、粪污以及其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可与临近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签订委托处理协议。
(七)所有设施设备及辅助动力设备要定期维修保养。
二、维护管理
动物隔离场责任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派驻运行维护人员,保证动物隔离场正常运行。
三、投资保障
各级对动物隔离场建设和维护管理经费给予保障。
附件5
警示标志建设标准
一、建设标准
(一)高速公路路口、港口警示标志。双柱式结构,警示版长2000毫米、宽1300毫米、厚200毫米。警示板文字内容为:山东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
(二)国道路口警示标志。单柱式结构,警示版长2000毫米、宽1300毫米、厚200毫米。警示板文字内容为:山东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
(三)省道和其他进入无疫区路口警示标志。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缩小。
二、设置要求
警示标志设立时应正面面向区域外,紧靠公路右边,位置、高度、警示板以及文字颜色等按交通法规规定设立。
三、维护管理
警示标志责任单位定期对警示标志进行检查维护。
四、投资保障
各级对警示标志建设和维护管理经费给予保障。
附件6
区、镇(街)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
一、区级应急物资储备参考名录
种类 |
物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诊断试剂 |
高致病性禽流感病原检测试剂 |
份 |
300 |
|
口蹄疫病原检测试剂 |
份 |
300 |
||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病原检测试剂 |
份 |
300 |
||
猪瘟病原检测试剂 |
份 |
300 |
||
小反刍兽疫病原检测试剂 |
份 |
300 |
||
新城疫病原检测试剂 |
份 |
300 |
||
狂犬病病原检测试剂 |
份 |
300 |
||
布鲁氏菌病病原检测试剂 |
份 |
300 |
||
结核病病原检测试剂 |
份 |
300 |
||
地方流行性动物疫病病原检测试剂 |
份 |
300 |
可根据实际 自行确定 | |
疫 苗 |
高致病性禽流感 |
万羽份 |
上一年度使用量的5‰ |
|
口蹄疫 |
万头份 |
上一年度使用量的5‰ |
||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
万头份 |
上一年度使用量的5‰ |
||
猪瘟 |
万头份 |
上一年度使用量的5‰ |
||
小反刍兽疫 |
万头份 |
上一年度使用量的5‰ |
||
布鲁氏菌病 |
万头份 |
上一年度使用量的5‰ |
||
应急处置指挥通信和交通工具 |
对讲机 |
部 |
5 |
|
应急指挥车 |
辆 |
1 |
||
人员防护装备 人员防护 装备 |
医用连体防护服 |
套 |
500 |
|
医用防护口罩 |
个 |
500 |
||
医用乳胶手套 |
副 |
500 |
||
医用护目镜 |
副 |
500 |
||
鞋套 |
副 |
500 |
||
生物安全防护服 |
套 |
2 |
||
棉大衣 |
件 |
100 |
||
雨衣 |
件 |
100 |
||
防水靴 |
双 |
100 |
||
监测采样 设备 |
采样箱 |
个 |
10 |
|
采样器械 |
套 |
10 |
||
免疫注射器 |
个 |
1000 |
含针头10000个 | |
疫苗冷藏箱 |
个 |
20 |
||
采样监测车 |
辆 |
1 |
||
扑杀器械、大型消毒器械、消毒药品 |
大动物扑杀器 |
台 |
2 |
包含发电机、 绝缘手套、 绝缘鞋等 |
小动物扑杀器 |
台 |
5 |
包含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 |
小动物尸体袋 |
个 |
2000 |
||
防渗薄膜 |
吨 |
1 |
||
高压消毒机 |
台 |
2 |
||
火焰消毒机 |
台 |
2 |
||
便携式消毒机 |
台 |
20 |
||
场地喷洒消毒车 |
辆 |
2 |
||
密封运输车 |
辆 |
2 |
||
汽油或柴油 |
吨 |
1 |
||
消毒药 |
吨 |
50 |
||
公路消毒垫 |
平方米 |
200 |
||
消毒液容器 |
个 |
10 |
||
应急处置工作箱 |
个 |
10 |
||
封锁、照明 设备用品 |
照明设备 |
台、套 |
10 |
|
警示牌 |
个 |
10 |
||
警示带 |
米 |
10000 |
||
后勤服务保障物品 |
套 |
20 |
包括临时帐篷、行军床、手持喇叭、生活用品等 |
二、镇(街)应急物资储备参考名录
种类 |
物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疫苗 |
高致病性禽流感 |
万羽份 |
上一年度使用量的5‰ |
|
口蹄疫 |
万头份 |
上一年度使用量的5‰ |
||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
万头份 |
上一年度使用量的5‰ |
||
猪瘟 |
万头份 |
上一年度使用量的5‰ |
||
小反刍兽疫 |
万头份 |
上一年度使用量的5‰ |
||
布鲁氏菌病 |
万头份 |
上一年度使用量的5‰ |
||
应急处置指挥通信和交通工具 |
对讲机 |
部 |
5 |
|
应急指挥车 |
辆 |
1 |
||
人员防护装备 |
医用连体防护服 |
套 |
100 |
|
医用防护口罩 |
个 |
100 |
||
医用乳胶手套 |
副 |
100 |
||
医用护目镜 |
副 |
100 |
||
鞋套 |
副 |
100 |
||
生物安全防护服 |
套 |
2 |
||
棉大衣 |
件 |
50 |
||
雨衣 |
件 |
50 |
||
防水靴 |
双 |
50 |
||
监测采样 设备 |
采样箱 |
个 |
5 |
|
采样器械 |
套 |
5 |
||
免疫注射器 |
个 |
1000 |
含针头10000个 | |
疫苗冷藏箱 |
个 |
10 |
||
采样监测车 |
辆 |
1 |
||
扑杀器械、大型消毒器械、消毒药品 |
大动物扑杀器 |
台 |
1 |
包含发电机、 绝缘手套、 绝缘鞋等 |
小动物扑杀器 |
台 |
3 |
包含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 |
小动物尸体袋 |
个 |
1000 |
||
防渗薄膜 |
吨 |
0.2 |
||
高压消毒机 |
台 |
2 |
||
火焰消毒机 |
台 |
2 |
||
便携式消毒机 |
台 |
10 |
||
场地喷洒消毒车 |
辆 |
1 |
||
密封运输车 |
辆 |
1 |
||
汽油或柴油 |
吨 |
0.2 |
||
消毒药 |
吨 |
2 |
||
公路消毒垫 |
平方米 |
100 |
||
消毒液容器 |
个 |
5 |
||
应急处置工作箱 |
个 |
5 |
||
封锁、照明 设备用品 |
照明设备 |
台、套 |
5 |
|
警示牌 |
个 |
5 |
||
警示带 |
米 |
1000 |
||
后勤服务保障物品 |
套 |
10 |
包括临时帐篷、行军床、手持喇叭、生活用品等 |
文件文字版: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儿庄区落实山东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doc文件PDF版: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儿庄区落实山东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pdf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鲁ICP备07500281号-1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负责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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