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5/2022-12763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0-04-16 发布日期 2020-04-16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台政办字〔2020〕1号 有效性 失效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台政办字〔2020〕1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产业发展,根据省、市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疫情防控力度

1.统筹推进复工复产。根据全区疫情形势变化,精准实施文化和旅游行业复工复产,分级分区分类别逐步开放。扎实做好防疫宣传、着力引导游客做好防疫,提高游客防疫意识。旅游景区、纪念馆、文学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场所,要科学控制游客流量、加强巡检、及时提示游客分散活动。(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镇<街>)

2.精准抓好防疫措施落实。旅游景区、纪念馆、文化馆、图书馆、文学馆、影院、KTV、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饭店等单位,要认真落实相关防控要求,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预防性消毒、通风换气处理,配齐测温、洗手、消毒设施和用品,配备临时应急隔离场所。要强化员工自身防范,健全员工健康监测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实行分时段预约、线上购票、扫码支付等“零接触”服务;控制会议规模、数量;实行分餐或错峰就餐。(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

二、帮助企业渡难关求发展

3.用好用足有关扶持政策。大力开展“政策进企”行动,认真梳理各级、各部门扶持政策,整理集成“政策工具包”推送给企业,指导帮助文旅企业用好用足普惠性税费、金融、社保、租金、用工、水电气等支持政策。(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镇<街>)

4.加大专项扶持政策争取力度。积极对上沟通衔接,及时对接省、市两级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支出结构、支持方式,采用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用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项目建设、集群发展、设施升级改造、宣传推介、营销奖励、文化惠民活动等贴补。待全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后,指导推动业绩突出的入境旅游企业积极争取入境旅游奖励补助政策。(区财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5、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组织开展银行和企业对接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为文化旅游企业提供必要的流动性支持,降低文化和旅游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区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台儿庄支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6、支持影视出版和文艺创作创新发展。加大对优秀电影、电视剧、动漫动画片、纪录片、公益广告制作及发行放映单位扶持,对反映抗疫事迹的出版物、影视剧、舞台剧、动漫动画片、纪录片、短视频等优秀作品争取奖补政策。(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镇<街>)

三、助推市场恢复活力

7.加大文旅市场营销力度。推动全区“联合推介、捆绑营销”宣传推广,组织参加国内外、省内外文化旅游博览交易会。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宣传平台,借助今日头条、“文旅台儿庄”等新媒体载体,为文化和旅游企业免费宣传文化和旅游产品,叫响“中华古水城·英雄台儿庄”、“寻梦台儿庄”等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加强与主要客源地城市、淮海经济区城市、大运河沿线城市、高铁沿线城市的合作,不断扩大市场营销半径,放大旅游目的地、游客中转站的效应。密切与各地旅行社的联系,稳定一级、二级市场,积极拓展三级、入境市场。参加2020山东省旅游发展大会暨首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博览会,承办好“首届中国文旅博览会”枣庄分会场各项活动,推动市场快速升温。(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8.加快推进企业健康发展。鼓励A级旅游景区、重点乡村旅游企业、旅游饭店、星级民宿、文化产业园区等改造升级,提供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政策支持。统筹各级资金,加大对精品旅游、文化创意、乡村旅游等在建重点项目贷款贴息、股权投资政策争取力度。加快文创产品开发,重点扶持一批文创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企业。开展好第六批山东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重点文化企业、重点文化产业园区申报工作。(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各镇<街>)

9.扎实做好购买文化惠民工作。编制2020年台儿庄区农村电影购买服务计划,侧重购买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康饮食生活题材片目。(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财政局)

10.支持企业承办公务活动。鼓励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将会议会展、培训等公务活动在省市区规定的支出定额内委托景区、旅行社、饭店、文化传媒等企业承办。(区财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镇<街>)

11.加强从业人员素质提升。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按照有关规定争取补助政策。鼓励在职导游员参加职业晋级考试,对通过本年度中、高级导游晋级考试的,落实好上级有关奖励政策。举办导游员、红色旅游讲解员、饭店服务员等职业技能竞赛,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争取对组织一线防疫人员旅游休闲的企业给予补助政策。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旅行社单独组织一线防疫医务、疾控人员团队游的,积极争取上级奖补政策。鼓励A级旅游景区年内向医护人员免费开放,争取上级奖补支持。(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

四、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

13.加快推进文旅融合。积极融入大运河文化带,实施台儿庄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构建“台儿庄古城--大运河--南部山区--运河文旅小镇--微山湖”区域联动的“一城一河一山一镇一湖”文旅融合发展新格局,打造枣庄沿运文旅发展新轴线。围绕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文旅重点项目建设和“双招双引”工作,加快运河印象文旅小镇、希尔顿欢朋商务综合体、开元颐居商业综合体等项目建设。深入实施“旅游+”“文化+”战略,加快培育运河旅游、红色旅游、休闲旅游、养生旅游、农业旅游、体育旅游等新业态。依托台儿庄大战纪念馆、大战遗址公园、八路军115师运河支队等载体,打响红色旅游品牌。推动接待游客的文博场所,纳入重点精品旅游线路。全力争创首批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委宣传部、各镇<街>)

14.激发文旅消费潜力。组织参与枣庄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冬游齐鲁·福乐枣庄”惠民季、“福乐枣庄”贺年会、“鲁风运河”美食节、“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群众文化艺术节等文化旅游惠民活动。大力培育文化旅游消费示范街区,推动省级文化旅游消费示范区、试点区创建。(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镇<街>)

15.打造数字文旅。鼓励文化科技企业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加快4K/8K电视、5G高新视频、网络视听、数字会展、数字娱乐、数字生活建设,实施5G通信基础设施项目,发挥智慧古城大数据中心作用,推进智慧旅游网络建设,打造全域旅游智慧导览系统,实现“一部手机游古城”。 支持开展公益数字服务,对疫情期间免费向公众提供线上影视、演出、娱乐、动漫、游戏等数字文化服务并取得较好市场流量的产品积极对上争取奖补政策。(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16.发展夜间旅游经济。加快落实《台儿庄区加快推进夜间旅游发展实施方案》,推动景区夜间开放,优化夜间文化演出市场,培育一批夜间演艺精品,推出一批业态多元、吸引力强的夜间旅游优质项目和产品。依托中心城区设施和重点景区,培育夜间观光游憩、文化体验、特色餐饮、时尚购物等夜间旅游经济产业,争创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17.优化消费体验。实施便民消费工程,推广移动支付方式,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支付便捷度。引导文旅企业、文化娱乐单位等广泛应用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鼓励支持商业银行推出消费积分、分期付款文化旅游信贷产品。(区文化和旅游局、人民银行台儿庄支行、区金融服务中心)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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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办字〔2020〕1号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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