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2757 | 主题分类 | 减灾救济 |
成文日期 | 2019-12-19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台政办发〔2019〕1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台儿庄区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台政办发〔2019〕13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单位:
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区政府决定调整台儿庄区减灾委员会。现将调整后的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职责公布如下:
一、区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张鹏翔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主任:王 雷 区人武部部长
王涛 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邵长明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刘恒震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宇 区科协副主席
徐 辉 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主席
华 伟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徐 浩 区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张成振 区科技局副局长
那才伟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郭方英 区民政局副局长
周 鑫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延全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奎强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孙晋海 区城乡水务局副局长
刘 强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荣誉 区卫健局副局长
陈 永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杨守华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戚成伟 区公安分局纪委书记
郭依兰 区经济社会调查中心主任
冯纯果 区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
冯 刚 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孙大雷 区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蔡 飞 区气象局副局长
王 栋 区消防救援大队运河中队中队长
李业行 枣庄供电公司台儿庄客服分中心副主任
徐 强 区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肖剑波 区移动公司副总经理
马 诚 区联通公司副总经理
减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邵长明兼任办公室主任,马英林、段修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区减灾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减灾委员会:研究制定全区减灾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灾情需求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召开会商会议,分析、评估灾区形势,提出对策;组织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救灾活动,指导协调各镇街和区有关部门开展减灾救灾工作,推进减灾救灾的交流与合作。
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为区减灾委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执行上级减灾委和区减灾委的决定,负责与相关部门、镇街的沟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减灾工作。
区委宣传部:组织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及时向社会报道防灾减灾工作动态。
区发改局:负责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重点防灾减灾项目,组织减灾项目的立项审批、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做好全区救灾应急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
区工信局:组织工业行业开展减灾救灾工作;协调移动、电信和联通运营商在全区发布防灾减灾公益短信。
区教体局:负责在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减灾知识教育活动和演练工作;组织学校力量,面向社会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区科技局:结合科技防灾减灾业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组织防灾减灾科研课题的立项申报与鉴定;组织全区科技力量对重大减灾技术难题进行攻关研究。
区公安分局:结合公共安全业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在重大减灾活动期间的现场安全警戒和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以及出现重大灾害期间社会秩序的维护。
区应急管理局:制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负责灾情核查和信息管理;组织自然灾害救助;负责震情监测预报、震情趋势判定、灾情和通报;负责向区政府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地震预警和地震应急规模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地震灾区灾害调查、损失评估,及时报告灾害信息;协同组织抗震救灾指挥调度和地震应急行动,参与灾区民用建筑物安全鉴定;开展地震科学和减轻地震灾害的科学研究和科普宣传工作;分配全区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承担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结合安全生产业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参与指导灾害应急处置行动。
区财政局:根据防灾减灾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区级减灾救灾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参加减灾救灾资金的申请、分配和监督工作。
区民政局:结合社会福利机构的安全监管责任,组织开展相关的防灾减灾工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活动,及时开展隐患排查。
区生态环境分局:结合环境保护业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实施保护和改善环境工程,提供全区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境信息等有关资料;负责掌握突发灾害期间的生态、生活环境情况,及时报告灾情信息,指导做好环境灾害的动态监测、预报、防治工作和应急处置。
区住建局:结合城市规划和建设业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组织和指导有关防灾减灾工程建筑规划、设计与建设,指导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灾后重建等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结合交通安全业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组织交通运输行业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及时报告灾情;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期间的公路、水运设施的抢通保通和维护管理工作,保障公路、航道运输畅通;根据减灾工作的需要,组织应急运输车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减灾物资紧急运输工作。
区城乡水务局:结合水旱灾害业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城区防洪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提出意见,指导洪泛区、蓄滞洪区、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防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并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农业实际提供防灾减灾对策与建议,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全区农业抗旱、排涝、防冻以及灾后生产自救工作,开展农作物病虫害及牲畜疫情的监测、预测、预警、防治预案的制定和防御研究;及时报告农作物病虫害和牲畜疫情等灾害信息,指导和协调进行应急处置。
区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广播、电视部门做好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工作,播放减灾公益性广告,宣传防灾减灾工作先进事迹;在突发性灾害发生时,及时插放防灾紧急公告;及时向社会通报防灾减灾工作情况。
区卫健局:结合公共卫生业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重大灾害性事件伤员救治工作、重大疫情的紧急处置和灾后防病、防疫工作;及时报告重大灾害和疫情信息。
区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统计信息;承办区减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统计工作任务。
区自然资源局:结合地质灾害业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滑坡、崩塌、地面塌陷与沉降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和灾害动态监测、预报、评价、治理;指导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上报灾害信息;指导编制森林、草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开展森林、草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地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提供各种灾害性天气预报和监测情况及有关气象信息资料,对洪涝、干旱、冰雪、冰雹、雷电等气象灾害提出防御对策与建议;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及其应用技术的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科普宣传活动。
区科协:编制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负责组织减灾科技交流和科普宣传工作。
区红十字会:结合本部门业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组织管理与调配红十字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并组织其参加伤员救治、心理疏导等工作;向国际、国内外呼吁请求援助,负责对口捐赠物资的接收、发放和管理,处理对口国际社会援助事宜。
区武装部:根据区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请求,组织协调驻军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区消防救援大队:出现重大灾情时,根据减灾救灾工作需要,及时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区供电公司:负责开展受灾区域的救灾指挥部、医院、集中安置点等重要目标的应急供电工作,会同应急部门做好电网灾情的核实和上报工作;做好因灾损坏电网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及时恢复灾区供电。
区电信分公司、区移动分公司、区联通分公司:负责日常通信网络维护及救灾通信保障工作,并做好因灾损坏通信网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及时恢复灾区通信,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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