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5/2022-12749 主题分类 优抚安置
成文日期 2019-02-01 发布日期 2019-02-01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台政办发〔2019〕1号 有效性 有效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的通知

台政办发〔2019〕1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的通知》(枣政办发〔2019〕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悬挂光荣牌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有关要求,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为我区所有符合条件的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

二、悬挂对象

悬挂对象为具有我区户籍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统称“三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本通知还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官兵家庭。主动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的“三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对于非持证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请悬挂光荣牌。

同时具备两个以上悬挂光荣牌条件的家庭,只悬挂一个光荣牌。本通知印发前已悬挂的光荣牌,原则上继续保留,需要更换的依申请进行更换。

三、工作内容

光荣牌悬挂工作坚持彰显荣誉、规范有序、分级负责、属地落实的原则,由户籍所在地的镇(街)具体负责实施,各部门单位及时做好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

(一)悬挂位置。光荣牌悬挂位置应主动征求悬挂家庭的意见,一般悬挂在其大门适当位置,保证醒目、协调、庄严、得体。因建筑结构、材质等因素不适合悬挂的,可在室内醒目位置摆放。

(二)举行悬挂仪式。悬挂、更换光荣牌工作原则上于每年建军节或春节前进行,视情开展送春联、走访慰问和为立功现役军人家庭送立功喜报等活动。光荣牌悬挂要安排专人负责,逐一登记造册,由悬挂家庭签字确认。村(居)民委员会或社区集中悬挂或更换光荣牌时,应举行简朴、庄重、热烈的悬挂仪式。要组织人员分组、分批、有秩序地开展光荣牌悬挂工作。

(三)光荣牌更换。悬挂光荣牌的对象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改变,或发生光荣牌老化破损等情形,可申请更换光荣牌。现役军人退出现役或去世后,其家庭继续悬挂光荣牌。悬挂光荣牌家庭的“三属”或退役军人去世后,该家庭可继续悬挂光荣牌,但不再更换。

(四)光荣牌收回。悬挂光荣牌对象及其家庭成员依法被判处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管理处罚且产生恶劣影响的,现役军人被除名、开除军籍的,取消其家庭悬挂光荣牌资格,已悬挂的由镇(街)负责收回并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管理处罚后能够主动改正错误、积极消除负面影响的,由镇(街)进行审核并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同意后,可恢复悬挂光荣牌。

四、时间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2月2日前)。区政府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传达会议精神,各镇(街)要制定悬挂光荣牌具体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中要明确悬挂光荣牌的组织形式、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负责人、仪式流程等。各镇(街)以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统计数据为基础,先身份认定核查,后发放、悬挂光荣牌,填写《悬挂光荣牌登记册》,确保悬挂对象准确、档案齐全。

(二)核查悬挂阶段(2月2日至4月10日)。2019年春节前,由各镇(街)负责完成现役军人和“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退役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任务;4月10日前,完成全部悬挂光荣牌工作任务。

(三)统计上报阶段(4月11日至4月13日)。各镇(街)完成建档立卡和悬挂光荣牌相关统计数据汇总,并于4月13日前,将悬挂光荣牌工作报告和《悬挂光荣牌登记册》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悬挂光荣牌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协调,系统推进。各镇(街)要明确一名分管负责同志亲自抓好悬挂光荣牌工作,要建立工作机制,组织专业队伍,明确标准和时间要求,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明确一名同志做好与各镇(街)的工作衔接,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广泛开展宣传。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信息推送等多种形式做好悬挂光荣牌工作的舆论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退役军人充分认识悬挂光荣牌的重要意义,营造爱国拥军、尊崇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导检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对悬挂光荣牌工作的指导,定期通报重要时间节点工作进展情况。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