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5/2022-12728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成文日期 2018-05-23 发布日期 2018-05-23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台政办发〔2018〕14号 有效性 失效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台儿庄区非农自备井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政办发〔2018〕14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台儿庄区非农自备井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儿庄区非农自备井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工作,全面加强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山东省水资源条例》和《枣庄市非农自备井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非农自备井排查整治。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组织本辖区内非农自备井排查整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非农自备井排查整治。

(二)坚持全面排查原则。此次排查整治范围既包括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非农自备井,也包括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外的非农自备井。非农自备井排查单位要以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人名录为基础。

(三)坚持规范整治原则。对于非农自备井排查结果要进行分类处理,具备封停条件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封停;不具备封停条件的,要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规范,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向地税部门缴纳水资源税。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5月25日前)。各镇街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实施方案,部署本辖区内非农自备井排查整治工作。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排查阶段(2018年5月26日—2018年6月10日)。各镇街按照排查计划,在本辖区内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核实非农自备井底数,将排查结果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要以纳税人名录为基础,全面排查其取用水实际情况;对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一并排查。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举报信息进行针对性摸排。各镇街要建立非农自备井取用水信息台账,填写《台儿庄区非农自备井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于6月 10日前报区水务局。

(三)分类整治阶段(2018年6月 11日—2018年6月30日)。

1.规范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外非农自备井管理。依照《山东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外的非农自备井取水户(家庭零星非经营性自备井取水除外)应在2018年7月1日前到区水务局依法申请取水许可,办理合法取水许可手续,缴纳水资源税。自2018年7月1日起,无《取水许可证》取用水的,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

2.依法封停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非法非农自备井。坚持先供水再封停,先自封再强封的原则,依法封停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无《取水许可证》的自备井。各镇街对本辖区内非法非农自备井要下达限期封停通知书,动员其自行封停自备井;未按规定时间自行封停的非法自备井,依法强制封停,没收取水设施。

3.限期退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合法非农自备井。各镇街要按照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时间节点要求,制定逐步关停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合法非农自备井计划,限期退出自备井取水,置换公共供水管网或水利工程供水管网水源,变更取水许可手续,封停自备井。

4.限期安装在线监控计量设施。对排查出来的年取地下水超过10万立方米的非农自备井取用水户,要限期按《山东省水资源条例》规定安装远程在线计量监测设施,未建设合格远程在线水量计量监测设施或者监测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或者未与国家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联网运行的,责令限期改正,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核定取水量,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取水许可证》。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全区非农自备井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统筹协调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区水务局负责综合协调、指导全区排查整治工作。区地税分局负责以镇(街)为单位提供纳税人名录。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抓紧部署推进。

(二)强化联合执法。非农自备井排查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各镇街要成立由水利站、地税所、经委、城建办、环保所、食品药品监管所、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城市管理分局等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及属地镇(街)有关工作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落实专项经费,集中办公,统一行动,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督导考核。为确保这次非农自备井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督导组,对各镇街进行跟踪督导检查,并及时通报督导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在规定时间节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区里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问责。


附件:1.台儿庄区非农自备井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台儿庄区非农自备井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