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5/2022-12724 主题分类 财政
成文日期 2018-04-25 发布日期 2018-04-25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台政办字〔2018〕17号 有效性 有效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区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全区会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台政办字〔2018〕17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各企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四部门《关于加强全区会计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


关于加强全区会计管理工作的意见
区财政局 区审计局
区国税局 区地税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会计管理工作,规范会计行为,夯实工作基础,优化会计队伍,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全区会计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对会计人员的总体要求

依法依规。要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和高度的组织纪律性,严格执行《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财务会计规章制度等, 树立依法纳税意识,以维护国家利益为重,自觉抵制违法乱纪行为。

业务精通。要积极钻研会计业务,精通专业知识,加强会计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坚持不懈地学习,更新专业知识结构和层次,总结实践经验,增强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能力,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服务发展。要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会计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服务改革、服务行业发展的意识,针对会计服务对象更加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创新会计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高会计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加强会计队伍建设

1、严格会计人员任职条件。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各单位、企业要做好会计人员的选配工作,大力培养会计骨干队伍,选拔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同时要有计划地吸收一些年轻的、具有会计或审计专业的人员充实到会计岗位,不断加强单位的会计力量。完善会计人员动态监控机制,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会计人员档案管理和会计人员信息平台,区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任用、调动需到财政部门备案。

2、完善会计管理责任制。新《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会计法》所赋予的会计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对会计工作的领导,加强会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注重会计工作质量和会计人员的发展,支持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加强会计人员教育和培训。会计人员要及时参加“山财培训网”等网上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会计人员考核评价的依据之一。要积极开展“会计之家”读书活动,加强全区会计人员业务交流,采取微信群讨论、定期业务讲座、分组课题研究等方式开展学习活动,要把线上日常交流和线下主题交流有机结合起来,为全区会计人员提供学习的平台。各单位、企业要鼓励会计人员外出参加学习培训,或结合会计发展的新形势和本单位实际,组织会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4、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工作聚拢会计人才。实施会计人才战略,积极参与枣庄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跟进会计人员培训教育,统筹推进会计人员分类分层次培养,聚集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会计领军人才,为全区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服务。财政部门要研究探索新形势下会计管理和服务新途径,努力实现会计管理工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丰富服务内涵,扩展服务外延,增强服务意识,抓好窗口建设,完善会计管理工作服务平台,对广大会计人员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咨询服务工作,简化会计管理办事流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5、抓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会计人员必须做到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廉洁自律,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遵循职业道德要求,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提出意见和建议,自觉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要坚决杜绝接受和使用不合规发票的行为,要严格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如实按期申报税款,切实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坚持依法纳税。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会计行业组织要大力发掘、宣传会计诚信道德模范,深入剖析违反会计诚信的典型案例,褒扬会计诚信,惩戒会计失信,教育引导会计人员不断提升会计诚信意识,使全社会形成崇尚会计诚信、践行会计诚信的社会风尚。

6、加强会计人员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促使会计人员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财政部门要探索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建立会计工作信息收集和联络反馈机制,通过信息共享交换和整合应用,打破信息的屏蔽和垄断。相关信息的来源主要有:税务办税大厅处理日常纳税事项中发现的违规违纪会计行为;税务稽查、财政监督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会计行为;全区财税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会计行为;审计部门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会计行为。对以上违规违纪会计人员,相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书面告知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记录备案,并逐步实现会计人员诚信信息的公开披露。财政部门要主动联系区纪委监委、巡察、公安、检察、法院、人民银行等部门,争取他们的支持配合,在不违反保密原则的前提下,实现会计人员的信息共享。

三、夯实会计基础工作

1、健全会计机构。严格按照新《会计法》的要求,根据会计工作业务量、单位规模、管理要求等因素设置会计机构。明确会计岗位和工作职责,健全内部稽核和控制制度。不具备设立会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可向具有会计代理记账资格的中介机构购买服务。业务单一、资金核算量较小的行政事业单位也可按单位职能划分的原则联合设置会计岗位,二级预算单位可在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由主管部门,统一办理资金结算、集中会计核算等事宜。

2、规范会计核算。依据会计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准则,规范会计科目设置和核算内容,设置会计账簿,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告,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定期进行账实、账账、账证、账表核对,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不得违规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保证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3、完善会计档案管理。根据新修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健全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针对会计资料无纸化和会计档案电子化的发展特点,严格会计档案归档、查阅、复制、销毁、移交等程序,遵守会计档案保管期限,确保会计工作和档案管理的时效性和完整性,提高会计档案质量和安全。

4、提高会计信息化水平。探索“互联网+会计”的会计发展模式,依托“会计之家”读书活动等平台,及时发布财经政策和会计工作动态。各单位、企业要加强会计电算化和信息化的培训、推广和使用,建立和完善会计信息系统,积极推进会计电算化,改变以手工记账为主的模式,改善财务管理手段,及时执行新会计制度、准则,确保会计电算化系统随着会计制度、准则的变化而及时更新升级,使会计核算及生成的会计信息符合会计制度、准则的要求。

四、拓宽会计管理职能

1、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各单位、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业务性质、经营范围、管理架构,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要求,科学设置管理层级、岗位职责权限,制定本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具备条件的可在本部门或同行业部门会计人员中实行轮岗制度,激发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本行业单位会计人员业务水平的整体提高。各单位、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完善自我规范、自我监督机制,同时通过信息公开等方式引入社会监督,有效提升会计管理工作水平。

2、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融合。各单位、企业要探索建立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双轨制管理模式,推进面向管理会计的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会计与业务活动的有机融合,推动管理会计功能的有效发挥。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要充分利用专业化分工和信息技术优势,建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加快会计职能从重核算到重管理决策的拓展,要加强管理会计理论研究、宣传培训、人才培养等工作,培养会计人员的市场意识、国际视野、跨界思维、战略思维,让会计人员从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跟随者、观察家,成为企业发展的引领者、战略家。

3、加强会计监督检查。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突出重点领域和行业,定期开展全区财税检查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规范税收秩序,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检查结果作为考核评价被查单位会计人员的重要依据,对违法会计行为严格按照《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审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各职能部门在检查工作中要相互衔接,工作信息上相互共享,检查结论上相互利用,避免重复检查。要坚持服务与监督相结合,帮助被查单位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