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2718 | 主题分类 | 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
成文日期 | 2017-10-13 | 发布日期 | 2017-10-13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台政办发〔2017〕3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台政办发〔2017〕33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71号文件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28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发〔2017〕8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从2017年开始,全区城市规划区和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政府投资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全面应用装配式技术建设;城市规划区和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必须采用装配式技术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优先选用装配式技术建设。全区城市规划区和城镇规划区范围内装配式建筑施工建筑面积,力争到2017年底,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到2018年,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5%以上,建设2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到2020年,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5%以上,培育2家以上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到2025年,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0%以上,形成完整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
二、重点任务
(一)编制发展规划。结合我区建设发展实际,编制实施专项规划,确定装配式建筑的总体发展目标和技术路径,科学划定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装配式建筑发展区域,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要根据规划合理确定发展目标,明确重点实施区域及产业布局。
(二)完善招投标制度。装配式建筑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对只有少数企业能够承建的项目,按规定可采用邀请招标;对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用技术建造的,按照规定可不进行招标。
(三)推广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项目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把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全部委托给工程总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利用装配式建筑项目应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技术,实现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统筹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管理等建筑全生命周期全过程。建立完善装配式施工工法、工程组织管理制度,加强质量管控,创新施工组织方式,推行绿色施工,提升施工效率。
(四)推进一体化装修。实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积极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修集成部件,促进整体厨房、整体卫浴、预制装配式轻质隔墙等部品和设备管线集成化技术的应用,推广菜单式全装修。2017年城市规划范围内新建高层住宅实行全装修,2020年新建七层以上住宅淘汰毛坯房。
(五)扶持产业发展。培育产业发展,整合产业链资源,推动装配式建筑企业的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培育骨干企业,结合我区装配式建筑发展基础、优势产业、区位特点,科学布局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工厂,争创省级、国家级建筑产业化基地。
(六)确保质量安全。创新完善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部品(件)生产、检验检测、装配施工及验收的全过程质量保证体系, 开展装配式建筑性能和部品(件)评价。落实装配式建筑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生产单位要建立部品(件)检验机制,对工程项目首批构件推行建设、监理驻厂监造制度; 设计单位要严格设计审核校验, 实行全过程服务; 施工单位要加强部品(件)进场、施工安装、灌装连接、密封防水等关键部位工序质量安全控制和检验检测, 提高部品(件)装配施工连接质量和建筑安全性能;监理单位要提升装配式建筑监理能力,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强化监管责任,制定装配式建筑施工图文件审查、质量安全监督要点,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全过程质量责任追溯制度,在建筑部品(件)生产、建筑施工等环节全面推行物联网等信息技术。
三、加大政策支持
(一)强化用地保障。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用地。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将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列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国土资源部门以招拍挂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2017年底,15%以上建筑面积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2018年底,25%以上的建筑面积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2020年底,35%以上的建筑面积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2025年底,50%以上的建筑面积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
(二)加大财税激励。财政部门要研究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对具有示范意义的工程项目给予支持,符合条件的,可参照重点技改工程项目,享受贷款贴息等税费优惠政策。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扶持装配式产业发展、装配式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和装配式建筑补助等,重点支持采用装配式技术的示范项目,鼓励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专项资金支持。
(三)完善金融服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委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给予装配式建筑应用的各个环节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使用按揭贷款购买全装修商品住宅的,房价款计取基数包含装修费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建筑住宅,按照差别化住宅信贷政策积极给予支持,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装配式建筑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拓宽抵押质押的种类和范围,并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等方面予以倾斜。将装配式部品(件)评价标识信息纳入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授信等环节的采信系统。
(四)加强科技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企业在关键技术、集成应用及装配式建筑产业化方面进行科技创新,区科技计划择优扶持。
(五)减轻企业负担。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计数基数可以扣除预制构件价值部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减半征收,预售资金监管比例可适当降低。项目建设的地下建筑(不含地下商业面积)和建筑底层架空层,不计入基础设施配套费建筑面积。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区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住建、发改、经信、科技、财政、交通、环保、市场监管、安监、城管、商务、国土、规划、国税、地税、人行、住房公积金等部门负责人以及经济开发区、各镇(街)负责人为成员;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把发展装配式建筑作为推进建设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共同推进全区新型装配式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具体负责贯彻有关装配式建筑各项决策部署,制定我区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服务指导、协调推进我区装配式建筑快速发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
1.区住建局:负责区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装配式建筑发展年度计划和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牵头组建装配式建筑专家库。
2.区经信局:负责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管理,支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进行重大技术改造和创新,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3.区发改局:协助制定装配式建筑年度计划和目标任务。
4.区规划分局:协助制定装配式建筑年度计划和目标任务,提供区域规划意见,在土地规划设计条件或项目选址意见书中落实装配式建筑具体内容和要求。
5.区国土资源分局:协助制定装配式建筑年度计划和目标任务,负责在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明确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比例和具体要求。
6.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协助制定装配式建筑年度计划和目标任务,负责制定落实扶持装配式建筑企业发展的相关财税扶持政策。
7.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负责做好装配式建筑预制部品部件运输相关审批服务工作。
8.区科技局:负责利用科技发展资金,支持装配式建筑科研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等工作;支持企业科技创新,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鼓励企业增加装配式建筑研究的科研投入。
9.区商务局:将装配式建筑产业纳入招商引资重点行业,并落实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
10.区环保局:负责协同推进装配式建筑,严格控制与监督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并建立相应的环保责任追究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11.区安监局:负责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措施,对装配式建筑行业安全生产进行指导。
12.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装配式建筑相关企业的注册登记工作,建立审批绿色通道;负责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企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对装配式建筑相关标准的组织实施进行监督等工作。
13.中国人民银行台儿庄区支行:负责制定与实施装配式建筑项目、生产基地建设以及购买商品房等在资金支持和信贷方面的优惠政策。
14.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在公积金政策方面贯彻落实激励消费者购买装配式住宅的措施,并在公积金贷款优先发放、贷款额度等方面给予支持。
15.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辖区内的装配式建筑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出台辖区装配式建筑扶持政策,及时上报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项目信息。
(三)加强考核督查。将装配式建筑纳入区对各镇(街)、相关部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专项督查,定期调度通报。对已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或专项资金支持但未落实装配式建筑要求的项目,取消政策扶持,责令责任单位限期退回或补交相关资金,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问责,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发展装配式建筑有关知识和经济社会效益,提高社会认同度,增强全社会对装配式建筑的了解,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开展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培训,培养一大批具备相关管理专业技术、生产、操作经验的产业技术工人,为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人力支撑。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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