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271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17-05-31 | 发布日期 | 2017-05-31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台政办字〔2017〕2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镇(街)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2017年第一批清理的证明盖章类材料目录清单及年检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台政办字〔2017〕28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推进政府转变职能,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按照《台儿庄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台办发〔2017〕19号)要求,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布台儿庄区镇(街)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2017年第一批取消的证明盖章类材料目录清单及年检事项目录清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区共保留镇(街)行政权力87项,其中行政处罚9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监督19项,其他权力47项;2017年第一批取消证明盖章类材料10项,其中区直部门1项,镇(街)9项;2017年第一批纳入区直部门年检类事项目录5项。镇(街)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取消的证明盖章类材料目录清单和年检事项目录清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各镇(街)和区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工作落实,及时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不得对已取消的证明盖章类材料以其他名目搞变相证明;对暂保留的各类证明、盖章环节及年检事项,要持续进行清理规范。
镇(街)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事项,要切实做到“政府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镇(街)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相关行政职责变化进行及时调整完善。镇(街)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的调整,由各镇(街)提出,经区编办审核后报区政府审定。各镇(街)要按照简政放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加快推进权力事项网上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台儿庄区2017年第一批取消的证明盖章类材料目录清单
附件3:台儿庄区年检类事项目录清单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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