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2709 | 主题分类 | 煤炭 |
成文日期 | 2017-03-19 | 发布日期 | 2017-03-19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台政办发〔2017〕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全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台政办发〔2017〕7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16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煤炭清洁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发〔2016〕21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全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区是典型的煤炭资源型地区,长期以来,煤炭一直是我区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工业原料。因传统的用煤方式,尤其是煤炭散烧直排和煤炭扬尘形成的污染物排放量一直居高不下,逐渐成为影响我区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各镇街、各部门要从建设生态台儿庄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创新思路方法,突出治理重点,理顺体制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为全区大气污染防治作出积极贡献。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以建设生态台儿庄为目标,以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高煤炭产品质量、防治用煤环节污染为重点,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部门联动与协同管理相统一,逐步建立起政府负责、部门联动、企业落实、社会参与的长效治理机制,推进全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取得更大成效。
(二)基本原则。一是标本兼治、长效管控。坚持以源头管控为重点、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突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落实管控措施,有效解决煤炭污染突出问题。二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落实镇街主体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强化区政府有关部门监管职责,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形成责任明确、任务具体,条促块保、以块为主的工作格局。三是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部门联动、分工协作、配合密切、齐抓共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主要任务目标
(一)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发展清洁高效煤炭能源。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发改环资〔2015〕791号)要求,在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增量的基础上,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提高煤炭利用效率等措施,直接减少煤炭消费,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资源替代煤炭消费,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煤炭清洁能源。
(二)实施煤炭生产加工源头管控,提高煤炭质量和利用水平。按照国家能源局等三部委《关于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国能煤炭〔2014〕571号)要求,加快推进全区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洗选加工,降低煤炭硫分和灰分。已建成煤矿除所采煤炭属于低硫分、低灰分或者根据已达标排放的燃煤电厂要求不需要洗选的以外,应当限期建成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或群矿型洗煤厂。严格落实《山东省实施〈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细则》(鲁煤经运〔2016〕8号),健全煤炭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煤炭质量全过程监管。积极推广先进的高效煤粉、洁净型煤和水煤浆技术,加大洗选煤和配煤技术推广力度,加快实施工业绿动力工程。到2020年底,全区原煤入选率达到80%以上,实现应选尽选。
(三)加快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务求实现环保达标。按照国家环保部、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以及省环保厅、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关于报送2016-2017年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计划的通知》(鲁环函〔2016〕134号)要求,加快燃煤电厂节能减排升级改造步伐,提高煤电高效清洁利用水平,打造煤电产业升级版。到2017年底,全区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鼓励具备改造条件的1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积极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对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坚决淘汰关停,实现达标排放。
(四)落实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工信部、财政部《关于联合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5〕45号),加强对焦化、工业炉窑、煤化工、工业锅炉等能耗高、污染重的重点用煤领域的工艺装备技术改造,尽快淘汰落后窑炉、锅炉,推广使用高效煤粉等清洁能源,实现工业炉窑清洁燃料供给。推进煤炭由单一燃料向原料和燃料并重转变,优化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焦化、煤化工与冶金、建材等产业衔接融合。到2020年底,全区现役低效和排放不达标的炉窑基本淘汰或升级改造,先进高效锅炉达到70%以上。
(五)强化煤炭燃用环节质量监管,减少煤炭散烧和污染直排。燃用煤炭必须符合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实施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的通知》(鲁煤经运〔2016〕8号)的相关规定,加强对燃煤单位使用煤炭的抽样检测。坚持疏堵结合,全面禁止劣质散煤的销售。通过政策奖补和实施多类电价等措施,逐步推行天然气、电力及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多种方式减少民用散煤和商业用煤。加大先进民用和商用环保炉具的推广力度。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主城区无煤化,城乡结合部和镇驻地普及使用洁净型煤等清洁能源,农村地区禁燃劣质散煤。
(六)完善煤炭储运配送体系,有效保障优质清洁煤炭供应。按照《枣庄市煤炭物流发展规划》(枣煤字〔2014〕50号),加快完善煤炭储备配送体系,在矿区、港口、主要消费区域设立大型煤炭储配基地、现代化煤炭物流园区,建设煤炭物流配送中心,实现煤炭精细化加工和集中统一配送。推动高效煤粉制备中心建设,逐步形成煤粉快速配送网点体系。对先行先试的高效煤粉制备中心,要予以奖补扶持。统筹规划建设煤炭储备配送体系,实行目录制度和动态管理,加强财政支持和日常考核。根据城乡建设规划,结合环保要求,科学合理布局储煤场地,制定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有效防治煤炭扬尘污染。到2020年底,全区基本实现煤炭清洁配送。
四、相关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区政府成立全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煤炭局、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城管局、公安分局、国土资源分局、各镇街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区协调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协调推进和检查指导全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区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煤炭局,区经信局、区环保局参加,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镇街是推进辖区内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确定分管领导,落实职责分工,加快推进落实。
(二)明确部门职责任务。为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对区政府有关部门职责任务明确如下:区发改局负责能源结构调整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工作;区经信局负责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对妨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行为依法处罚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资金,配合主管部门落实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政策扶持等工作;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储煤场地土地使用等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城镇范围内居民、商业、事业等单位生活用散煤的清洁化治理等工作,加快推广集中供热和以集中供热替代散煤取暖的相关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煤炭道路运输行为的监管等工作;区环保局负责煤炭使用和存储过程中环境污染的监测监管等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煤炭、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和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煤炭工作,以及煤炭质量标准审查发布及煤炭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等工作;区城管局协助环保、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城镇范围内居民、商业、事业等单位生活用散煤清理整顿综合执法等工作;区煤炭局负责煤炭生产加工、煤炭经营监管和煤炭质量管理等工作。
(三)完善激励扶持政策。研究制定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财政激励、信贷支持政策。统筹现有相关资金向散煤清洁化治理方面适度倾斜,专项用于补贴居民生活用煤、节能环保炉具推广、清洁煤炭生产加工、煤炭储备配送体系建设等方面;落实粉煤灰、煤矸石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税收优惠政策;推进绿色融资和能效信贷扶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和社会资本进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领域,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落实制度标准规范。全面落实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法规规章,执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装备标准和效能评价机制,落实清洁煤炭及洁净型煤质量标准、煤炭装卸运输储存环节标准和节能环保炉具相关标准等。充分发挥煤炭企业等技术人才优势,加强对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推动和支持各镇街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试点及示范企业项目建设。
(五)严格督查考核执法。区协调小组要加强对全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协调小组办公室要牵头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价;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调度指导,着力抓好落实。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煤炭生产经营、煤炭产品质量、煤炭燃烧排放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劣质煤直接进入流通、使用环节,禁止购入、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对生产经营燃用劣质煤炭和排放不达标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六)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加大对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方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良好氛围。
附件:1.台儿庄区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
2.台儿庄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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