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5/2022-12708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日期 2017-03-07 发布日期 2017-03-07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台政办发〔2017〕3号 有效性 有效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台儿庄区个转企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台政办发〔2017〕3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台儿庄区“个转企提升年”活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


台儿庄区“个转企提升年”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个转企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发〔2017〕1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市场主体提升发展,转变民营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开展“个转企提升年”活动。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持续推进、量质结合、以质为先、注重特色”的原则,持续深入推进“个转企”工作,促进经济转型升级。2017年全区要确保实现新增“个转企”130家。

二、工作要求

(一)提升“个转企”工作质量。对已转为个人独资的,通过开放股权、合作参股、合并提升等方式扩大规模,组建公司制企业,实现“二次转型”;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直接转型升级为公司制企业。力争实现“个转企”中公司制占比不低于85%;个人独资企业“二次转型”占比不低于20%;“个转企”存活率不低于95%。

(二)扩大“个转企”覆盖面。各镇(街)要建立并完善拟转企动态培育库名单,按照应转尽转的要求,持续扎实推动符合条件的个体经营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要根据辖区经济特点,将“个转企”重点放在优势特色行业上,形成“一镇一特色”的“个转企”培育格局。

(三)注重“个转企”品牌培育。依据《枣庄市“个转企”行业指导目录》,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不断加强转企企业品牌建设,指导帮助其注册商标,规划品牌培育计划,争创山东省著名商标和山东名牌,走品牌兴企发展之路。

(四)建立“个转企”长效服务机制。一是建立转企企业跟踪联络机制。建立“个转企”成长档案,定期回访,跟踪记录企业成长过程。开辟服务直通车,及时解决和协调转企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企业成长辅导机制。组织一批行业内的规模企业或者成功典型企业,通过典型引导、结对发展的方式,对转企企业在加强经营管理、提升技术、拓展订单等方面进行创业辅导。三是搭建专业化服务平台。在政策落实、会计管理、税收管理、学习培训、品牌培育、法律服务、金融服务等方面,为转企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个转企提升年”活动是加快促进市场主体提升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高度重视。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持“个转企”工作持续扎实推进的良好态势。

(二)落实工作责任。区“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此项活动的指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区“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各镇(街)要围绕2017年度“个转企”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举措,确保该项工作有人抓。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密切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务求取得实效。开展“个转企提升年”活动,最终目的是建立“个转企”常态化制度和机制,扭转“为了转而转”、“转了就不管”的狭隘思维,使符合转企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前无顾虑,转中轻负担,转后有后劲。各单位既要认真落实上级“个转企”工作的部署,又要结合实际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工作举措,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1.台儿庄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台儿庄区2017年度“个转企”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