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5/2022-12702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成文日期 2016-07-29 发布日期 2016-07-29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台政办发〔2016〕18号 有效性 有效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台儿庄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政办发〔2016〕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台儿庄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9日


台儿庄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扎实推进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根据枣政办发〔2016〕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按照全面推进、分步实施、示范带动、争创品牌的要求,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大力实施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逐步实现村容村貌更加整洁、公共服务更加配套、生态环境更加优美、乡村特色更加鲜明。到2016年底,85%的村达到农村环境整洁村标准,20%的村达到生态文明村建设标准,10%的村达到美丽乡村标准。到2017年底,所有村庄达到农村环境整洁村标准,30%的村达到生态文明村建设标准,15%的村达到美丽乡村标准。到2018年底,40%的村达到生态文明村建设标准,20%的村达到美丽乡村标准。

(二)标准要求

1.环境整洁村。道路硬化,村内主次街道完成硬化,同步配套排水设施;村庄净化,环卫设施设置完备,保洁人员到岗履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村内环境卫生日常保洁达标,无“三堆两垛”、无成片垃圾;环境美化,村内主次街道进行绿化,墙壁无乱贴乱画,宣传栏内容更新及时。

2.生态文明乡村。人居环境好,清理村内外卫生死角、清理河塘沟渠、清洁庭院卫生;整治乱推乱放,整治生活污水;进行村庄绿化,丰富绿化层次,增添绿化种类,村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25%。村庄容貌好,改造危房、厕所;整治河塘沟渠、整治民房乱涂乱画、整治废弃空闲地;拆除废弃禽畜舍、拆除杂物棚厦、拆除废弃旧房、拆除乱搭乱建。文明风尚好,村里有文体小广场、有农家书屋、有宣传栏、有文化墙、有庄户剧团,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实施爱德、诚德、孝德、仁德工程,推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3.美丽乡村。村庄布局美,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村内通水、通电、通路、通宽带。村容村貌美,实现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实现改水、改厕、改灶、改圈,提升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水平。村风文明美,完成生态示范村、文明示范村、乡村旅游示范村、卫生示范村、绿化示范村创建,推动村庄全方位发展,引导群众树立卫生意识,文明意识、生态意识,培养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

二、工作重点

(一)村容村貌整治

1.硬化。实施村庄主次干道硬化,主街两侧铺有路沿石,街巷建有排水设施,形成纵横有序、便捷舒适的村内路网,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村庄道路“户户通”建设。

2.绿化。实施村庄园林化、庭院花园化、道路林荫化建设,推进路旁、水(渠)旁、村旁、宅旁等“四旁”绿化,配建街头绿地和小游园,积极倡导庭院绿化,鼓励农民栽植经济林木、观赏树木,形成四季有绿、三季有花的多层次立体绿化效果,村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25%。

3.亮化。实施村内主要街巷及公共场所亮化工程,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安装新能源路灯;加强对公用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提高夜间照明设施。

4.净化。规范运行“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区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足额配备环卫设施设备,全面杜绝村内“五乱”和垃圾“五围”;做好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置,采用适宜模式收集和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全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20%以上。

5.美化。实施村庄美化工程,整治改造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建筑、墙壁,合理布局宣传栏、文化墙,整治村内影响观瞻的陈旧电线电路乱扯乱挂现象,形成整洁有序、特色鲜明、实用美观的景观效果。

(二)路域环境整治。集中开展公路、铁路、河流沿线“三线”环境综合整治,彻底整治脏乱差。打造沿线特色绿化带,增加绿化面积,提升绿化标准,构建绿色通道;结合乡村旅游、特色镇村建设,对穿越镇、村道路沿线建筑进行“穿靴戴帽”改造,提升镇村观瞻效果;实施道路设施配套、沿线治丑改貌、集贸市场占道经营整治;完善路沿石、下水槽、警示桩、标志牌等基础设施配套,确保道路沿线秩序良好、环境整洁卫生、绿化效果提升、广告景观协调。

(三)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实施农村社区建设,打造一批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因地制宜推进合村并点,集中连片规划建设一批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新型农村示范社区。按照“配套、完善、提升”的要求,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周边环境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农民的能力。

(四)特色乡村建设。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引导农村民居建筑风格与村庄整体风格相协调,充分体现自然地理和历史人文特征。严格规划管理,依法处理违法违章建筑,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对具有传统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住宅,进行重点保护和修缮,加快旅游强镇和旅游特色村建设。

(五)乡风文明建设。强化村民教育,加强法律法规教育,推进“四德”教育,健全村规民约,深化生态文明知识普及,营造浓厚教育氛围;实施示范创建,开展文明生态示范户、孝老爱亲模范户、子女教育模范户、计划生育模范户等创星评比,示范带动村民文明风尚养成;结合实际开展弘扬传统美德实践活动,引导农民破除陈规陋习,培育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三、实施三大工程

成立台儿庄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大工程推进工作组,具体负责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每个推进工作组由区级领导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

(一)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工程。2018年全面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规范运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区村庄污水处理率达到20%;镇村主要道路绿化率达到90%以上,建成1个省级森林镇(街),10个省级森林村庄。建立农村道路养护、绿化维护、生活垃圾与污水处理长效机制,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牵头领导:杜飞廉;组长:赵波、李士飞;副组长:胡述光、李智、苏瑞坡、孙晋海、潘万庆;成员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城管局)

(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工程。2016年编制完成全区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规划、部分新型社区详细规划。2018年配套完善一批农村新型社区;镇驻地污水处理率达到80%,农村新型社区污水处理率达到70%;同步配套建设社区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设施,社区组织管理体系健全,公共服务、经营性服务、互助性服务“三位一体”服务平台运转高效,居民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

(牵头领导:杜飞廉;组长:赵波、王亚彤;副组长:孙华庆、张庆伟、褚衍涛;成员单位: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体育局、区林业局、区畜牧水产局、区供销联社)

(三)乡风文明培育和乡村旅游建设工程。2016年完成所有行政村村规民约修订工作;旅游特色村达到11个,完成旅游厕所新建、改建42座。2018年50%以上的镇建成市级文明镇,新增市级文明村(社区)15个,星级文明户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省级旅游强镇达到4个,旅游特色村达到15个,“美在农家”覆盖全区所有行政村,“五有”(有文体小广场、有农家书屋、有宣传栏、有文化墙、有庄户剧团)覆盖到80%以上的行政村和农村新型社区。

(牵头领导:陈忠奇、李晓红;组长:李剑波、朱青、褚森、王玉珏、戚涛;副组长:田山水、马莉、褚衍涛、张辉、闫宏启;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民政局、区旅服局、区文广新局、区体育局)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7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明确工作职责,分解工作任务,迅速展开各项工作。各镇(街)要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措施,扎实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实施推进阶段(2016年8月—2018年10月)。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大工程推进组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制定工作推进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合理安排三大工程时间进度,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强力推进,并及时掌握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各牵头部门按照责任目标,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工作推进、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区直各参与部门要强化大局观念,积极作为,主动配合,形成合力。每个镇(街)每年集中连片整治1—2个片区,分批分片滚动推进。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11月—12月)。各镇(街)对本辖区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进行自查,自查合格后向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提出验收申请。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各工程推进组各负其责,对照工作目标,制定验收方案和流程,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总结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完善,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推进。区政府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统筹负责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政策调研、统筹推进、督促落实、考核验收,牵头推进示范村创建工作。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提供物资、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和帮助,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动配合、共同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合力。各镇(街)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确立工作标准,明确责任目标,狠抓工作落实。

(二)拓宽筹资渠道。按照市里要求,区里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不低于市级补助资金的规模予以配套;各镇(街)也要拿出一定资金予以支持。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涉农资金、项目的整合,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筹管理使用”的原则,集聚资源、集中投入,合力共建。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投工投劳,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公民捐资建设,同时探索利用PPP、BOT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严格考核奖惩。区里对各镇(街)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和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月调度、季督导、半年通报、年度考评,创建期满总评、验收和表彰。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抽调专业人员进行考核。对年终考核排名靠前的镇(街),给予通报嘉奖;对排名靠后的镇(街),予以通报批评。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该项工作深入开展。要通过开辟专栏、组织专访等形式推出一批典型,推广成功经验,形成全社会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1.台儿庄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大工程任务分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