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269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成文日期 | 2015-10-30 | 发布日期 | 2015-10-30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台政办发〔2015〕4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行政审批
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台政办发〔2015〕49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现将《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发〔2015〕2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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