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5/2023-00806 主题分类 标准
成文日期 2023-05-12 发布日期 2023-05-12
发文机关 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台发改字〔2023〕45号 有效性 有效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枣庄市发展改革委、枣庄市商务局《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并做好贯彻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枣发改体改〔2022〕14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附件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任务分工、《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任务分工对口进行承接,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全面夯实监管责任。

联系人:区发展和改革局      刘慧慧  6510182

电子邮箱:fgj6600608@zz.shandong.cn

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石  磊  6810988

电子邮箱:tezzsj@163.com

附件: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枣庄市商务局《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并做好贯彻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枣发改体改〔2022〕147号)

枣庄市台儿庄区发展和改革局

枣庄市台儿庄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3年5月12日


文件附件:

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并做好贯彻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