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3-0047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3-04-17 | 发布日期 | 2023-04-17 |
发文机关 | 区应急管理局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台应急发[2023]1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台儿庄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台儿庄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台应急发〔2023〕11号
局属各科室、单位:
《台儿庄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台儿庄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14日
台儿庄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和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面落实应急管理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大力提升应急管理系统普法与依法治理水平,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以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为抓手,以“工业突围”为引领,致力于培育“5+3”现代产业体系。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核心法律法规,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大力实施分类精准普法,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广泛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切实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二、普法学习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引导干部职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二)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应急管理大讲堂”重点学习内容,在多思多想、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系统把握、融会贯通上出实招,在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上严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三)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组织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重点梳理、宣传好民法典中涉及应急管理的法律条文,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大力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应急管理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理念。
(四)深入学习宣传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面向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山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创新措施开展宣贯活动。
三、普法学习工作安排
(一)健全完善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年度组织开展集体学习不少于2次。局主要领导要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要带头讲法治课,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分工负责)
(二)对照普法学习内容,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结合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党日活动开展本科室、单位学法活动。(责任单位:局属各科室、单位)
(三)充分利用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上讲”台和“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开展日常学法,坚持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等活动开展集中学法活动,年度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分工负责)
(四)各科室、单位制定年度培训工作计划时,要把普法工作纳入培训计划的重要内容,同步开展法律法规宣贯与业务知识培训。(责任单位:局属各科室、单位)
(五)持续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进一步增强公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社会参与能力、全民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科技信息化科)
(六)将普法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实行边执法边普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把每一次办案活动转化为生动的普法实践。(责任单位:基础科、非煤矿山科、危化科、科技信息化科、应急指挥中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七)开展全员定向安全生产大培训时,要注重法律法规规章及“八抓20条”创新措施的培训,特别是将近年来新制修订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有关条款和企业主体责任作为重要培训内容。(责任单位:基础科、非煤矿山科、危化科、火灾防治管理科、防汛抗旱科)
(八)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普法宣传活动,把法律法规宣传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及内容。(责任单位:科技信息化科、综合减灾科、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
(九)加大媒体普法宣传,通过台儿庄区融媒体中心等主流媒体以及“台儿庄区应急管理”微信等平台,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责任单位:科技信息化科、政策法规科牵头,局属相关科室配合)
各科室、单位要认真及时总结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普法工作总结于12月31日前汇总至局政策法规科,政策法规科汇总后按程序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台儿庄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台儿庄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等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许可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其他需要宣贯的法律法规规章 |
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相关企事业单位 |
政策法规科 科技信息化科 办公室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区应急局干部职工 |
办公室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 |
区应急局干部职工 |
办公室 |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相关企事业单位 |
综合减灾科 应急指挥中心 |
|
5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相关企事业单位 |
应急指挥中心 |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相关企事业单位 |
火灾防治管理科 |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相关企事业单位 |
防汛抗旱科 |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相关企事业单位 |
综合减灾科 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 |
|
9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相关企事业单位 |
危化科 |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相关企事业单位 |
非煤矿山科 |
|
11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等相关法规规章 |
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相关企事业单位 |
基础科 |
|
12 |
《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相关规章 |
各镇街,开发区,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
综合协调科 |
|
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相关企事业单位 |
基础科 非煤矿山科 危化科 科技信息化科 应急指挥中心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大队 |
|
14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
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相关企事业单位 |
救灾物资保障科 |
|
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区应急局干部职工 |
办公室 |
|
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 |
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相关企事业单位 |
政策法规科 |
|
17 |
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社会公众 |
科技信息化科牵头,局属有关科室配合提供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内容 |
|
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区应急局干部职工 |
办公室 科技信息化科 |
|
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党章、党规、党纪 |
区应急局干部职工 |
机关党组织 |
文件文字版:
关于印发《台儿庄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doc文件PDF版:
关于印发《台儿庄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pdf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鲁ICP备07500281号-1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负责维护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金光路75号 邮编:277400 电话:0632-661151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6611582 举报邮箱:tezxxzx@zz.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04050008鲁公网安备370405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