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5/2023-00069 主题分类 林业
成文日期 2022-10-10 发布日期 2022-10-13
发文机关 区自然资源局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台自然资字〔2022〕48号 有效性 有效

台儿庄区关于建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台自然资字〔2022〕48号


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

为严厉打击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加强陆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各环节、全链条的监督管理,提升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能力。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1〕6号)、枣庄市林业和绿化局《关于建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枣林字〔2022〕13号)等要求,在全区建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5个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区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及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区自然资源局代章。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集人及成员因工作变动,其职责由接替分管领导负责,不再印发文件。

二、联席会议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贸易活动。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协调开展打击整治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相关工作,督查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区自然资源局:要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护林员的作用,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候鸟停歇地和集中分布地的巡查巡护;对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展演展示和经营利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按职责分工查处非法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利用陆生野生动物案件。

(二)区委网信办:配合做好网上相关内容清理,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网站平台、账号。配合做好网上宣传和其他相关工作。

(三)区公安分局: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危害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犯罪行为。

(四)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针对交通运输物流企业落实实名制、货物抽检抽查等制度的监督检查,配合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查处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五)区市场监管局:督促和指导市场开办单位、网络交易平台落实野生动物交易管控责任,依法依职责清理整顿野生动物交易、经营利用场所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非法出售、收购、运输、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坚持部门协作、全面监管、防打结合、突出重点、群防群治,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打击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长效机制。

五、工作机制

(一)根据中央、省、市的有关工作部署,以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议,由联席会议召集人提议,不定期召开区级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相关工作时,可临时召开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议定事宜落实情况,加快推进相关工作落实。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台儿庄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名单


台儿庄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名单


召集人:韩建斌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于洪连 区公安分局四级高级警长

        杨克华区交通局运输局副局长

        胡恩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主办

        马红东区网络安全保障中心副主任

        李晓辉区林业和绿化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联络员:王 军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中队长

        孙中伟 区交通运输局

        张忠乾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科科长

        李嘉诚 区网络安全保障中心职员

        李传进区林业和绿化发展服务中心林业绿化工作室主任


文件文字版:

台儿庄区关于建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doc

文件PDF版:

5-2.台儿庄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联系会议制度的通知.pdf

文件附件:

音频 台儿庄区关于建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mp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