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919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1-08-10 | 发布日期 | 2021-08-10 |
发文机关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台教体字〔2021〕2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做好2021年区驻地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台教体字〔2021〕28号
区驻地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21]9号),《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字[2021]7号)等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区驻地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招生规模、生源状况和区驻地义务教育学校实际情况,为更好地完成2021年区驻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家、省、市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依据,综合考虑我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资源分布实际,严格招生条件,明确招生流程,实施阳光招生,深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促进教育公平和公正,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原则
1.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实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确保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鉴于城区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2.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结合城区各学校历史招生的有效范围、容量及城区适龄人口分布等因素,统筹考虑划定城区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划定后保持相对稳定。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区驻地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服务范围、招生流程和招生数据等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坚持依规办事的原则。在实际招生工作中,以“户籍房产在城区内且实际居住”为入学基本条件,以户籍房产和居住证等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为入学依据,严格审核入学资质。
三、城区中小学服务区域范围
序号 |
学校 |
范 围 |
备注 |
1 |
古城学校 (小学部) |
兴中路以东,台二十六路以西,台北路以南,长安路以北区域,以及兴中路以东,兰祺河以西,长安路以南,文化路以北区域。(兰祺河以东,新农贸市场西路以西,长安路以南,文化路以北区域的学生可选择古城学校或西关小学就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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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实验小学 |
运河大道以东,兰祺河以西,文化路以南,月河以北区域。(运河大道以东,兰祺河以西,长安路以南,文化路以北的学生可选择实验小学或古城学校、古城学校林桥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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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明远实验 小 学 |
广进路以东,运河大道以西,长安路以南,运河北堤以北区域以及上海公馆(金光路以北,长安路以南,华明路以西,广进路以东的学生可以选择插花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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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西关小学 |
原西关辖区以及兰祺河以东,箭道街以西,长安路以南,台儿庄古城北墙以北区域和丰元小区、马湾村和云河小区。(兰祺河以东,新农贸市场西路以西,长安路以南,文化路以北区域的学生可选择古城学校或西关小学就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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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三十九中东 校 区(小学部) |
原北园辖区、北关辖区(红星小区)、观澜府、赵村小区、稻花香小区、汇贤佳苑、孟庄、边庄、季庄、毛良、仓庙、陡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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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实验小学 顺河校区 |
原顺河辖区和香格里拉小区、运河人家、安顺家园、恒顺佳苑以及南黄庄、石拉子、赵村(未搬迁部分)等邳庄镇南部自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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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古城学校 林桥校区 |
广进路以东,兴中路以西,台北路以南,长安路以北区域;以及林桥社区其他区域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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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插花小学 |
柳泉头、南闸、北闸、李庄、巫山等村(金光路以北,长安路以南,华明路以西,广进路以东的学生可以选择插花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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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古城学校(中学部) |
运河大道以东,台二十六路以西,台北路以南,长安路以北区域以及林桥社区其他区域。(兴中路以东,新农贸市场西路以西,长安路以南,文化路以北区域可选择三十九中或古城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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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三十九中(中学部) |
西校区:广进路以东,兰祺河以西,文化路以南,运河北堤以北区域;广进路以东,兴中路以西,长安路以南,文化路以北区域;以及御景嘉苑、聚诚名都、凤凰水城、御龙华府小区;运河街道运河南区域; 东校区:兰祺河以东运河街道所属区域;邳庄镇文化路以南行政村;观澜府、赵村小区、稻花香小区、汇贤佳苑。(兴中路以东,新农贸市场西路以西,长安路以南,文化路以北区域可选择三十九中或古城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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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马兰二中 |
除符合三十九中、古城学校中学部以外的原彭楼辖区。 |
说明:①学校服务区域(以下简称:学区)仅作为城区学校中小学招生使用,仅包含学区内已实际居住的住宅,不含在建、拟建或改扩建等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房产项目以及用途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的房产,不能作为购房就读学校的依据,以免上当受骗。②原则上,学区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但会因城区规划布局、新建学校、招生容量等因素进行必要的调整。③采用定点学校为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供中小学学位。④城区中小学学校招生不含各镇(街)学校生源范围内的中小学学生。⑤各学校不接受因本次明确中小学学区产生的城区校际转学申请。
四、招生要求
1.各学校要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招生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要把招生的政策、条件、流程和服务电话等与招生相关的信息在学校门口张贴或通过招生简章、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主动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招生过程中,学校实行首问责任制,维持好现场秩序,主动做到服务热情、细致耐心。报名结束后,认真复核报名材料,主动公示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凡符合招生范围内的一年级、七年级学生的监护人应提前了解招生的相关政策和报名流程,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今年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监护人应及时了解招生系统,将学生信息和佐证材料完整的上传到招生系统,一个需入学学生家庭内有多套房产的,由监护人自愿选择一所学校申请入学。学校根据监护人提供的信息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及时公布审核结果。
凡是网上审核不能确定的,没有将相关材料及时上传的,学校要及时通知监护人,监护人持家庭户口簿(原则上,应为完整家庭户)、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未办理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且实际入住)等招生简章中要求的材料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属服务学校进行线下审核。经审核后及时通知监护人,并予以公示。优属对象凭人武部门介绍信到需求学校进行线下审核。
对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范围内学校的入学资格,由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到相对就近、学位富余的其他学校就读。
3.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和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等各种材料显示日期均应为本方案公布日之前,本方案公布之后取得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协调到学位富余学校。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每套房产非同一产权人不再次安排适龄子女入学,具体由各招生学校负责界定。
4.按照下列标准确定服务学校,具体为:①学生及监护人户籍房产一致且实际入住,按实际地址入学。②学生及监护人户籍随(外)祖父母一起实际居住,且监护人能提供无房证明,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监护人名下有房产,应按照学生监护人房产地址入学。③在区驻地内有户无房,如学生户籍为出生申报、无迁移,按照户籍地址入学;有户籍迁移的由区教体局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就读。
5.严格执行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办法》确保应入尽入;对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优选人才;在台台湾同胞子女就读小学、初中,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与所在地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现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革命英烈子女等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监护人应在全区统一规定的招生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认定材料(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到服务学校申请就读,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
6.招生学校应及时通过户籍、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审验学生监护人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区监委和公安等部门对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等材料严格复核,依法处置无理闹访、缠访等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违规人员,全程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监护人应对因提供证件不实影响孩子入学负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追究学校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关于转学工作。所需转入的学校,不存在大班额现象的,符合初始年级入学条件的。各学校要相对固定转学办理日期(原则上开学前一周),设立专门转学班子,及时接待需转学人员,切实做好转学工作。
五、时间要求
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自8月15日开始,8月21日前完成招生工作。8月25日前将录取学生名单电子版(发至tezjjk@163.com)和纸质版交区教体局基教科。
附件:1.中小学入学相关事宜
2.城区小学划片区域图
3.城区中学划片区域图
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8月10日
附件1:
中小学入学相关事宜
一、小学入学相关事宜
(一)入学年龄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二)报名时间
具体时间安排见学校招生简章。
(三)报名入学需提交的材料
凡网上报名能够比对出来的不需要提出佐证材料,不能比对出来的需上传佐证材料。
1.家庭户口本。户口本内各页要齐全,能准确证明适龄儿童和户主房主的直系亲属关系;户籍迁入时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为止。
2.购房合同。房产购置时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为止,提供正式购房协议、购房发票等凭据。二手房的需提供原始购房合同,交易合同,多次交易的需提供每次交易证据,银行交易流水(或者收款收据)等。以及其他能证明实际入住的佐证材料。
3.儿童免疫接种证。
(四)入学流程
监护人准备入学报名材料—>监护人按报名时间要求将佐证材料上传到招生系统—>学校对报名材料审核—>线上审核不合格或者未及时上传到报名系统的,监护人到学校提交报名材料—>学校进行线下审核—>学校公示—>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二、初中入学相关事宜
(一)城区初中招生实行“划片招生”政策,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依据学生户籍房产地址进行分送。
(二)在城区内有户籍房产且实际入住、没在城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由监护人持家庭户口本、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正式购房网签协议和购房发票等)、小学学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网上报名。
(三)镇街初中学校招生由各镇街按照学区范围,采取“小学对口直升”的政策,报送学生学籍信息到学区初中学校。
(四)任何学校不得为未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的学生办理入学事宜,凡出现擅自办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
三、说明
(一)在学校范围内有户籍、房产且实际居住,原则上户籍、房产必须一致。
(二)学校范围指学区内的住宅,不含公寓、商住房、办公用房等。
(三)学生监护人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学校对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存疑的有权提请公安、不动产中心等有关部门核查。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取消非法获得的入学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直接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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