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913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1-05-21 | 发布日期 | 2021-05-21 |
发文机关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台教体字〔2021〕1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同意作为台儿庄区民办幼儿园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
台教体字〔2021〕13号
各民办幼儿园:
经研究,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作为枣庄市台儿庄区运河街道安弥儿幼儿园、枣庄市台儿庄区运河街道西关桥南幼儿园、枣庄市台儿庄区运河街道西关幼儿园、枣庄市台儿庄区运河街道顺河社区幼儿园、枣庄市台儿庄区邳庄镇奥德美幼儿园、枣庄市台儿庄区邳庄镇小天使幼儿园、枣庄市台儿庄区邳庄镇小蜜蜂幼儿园、枣庄市台儿庄区泥沟镇兰城幼儿园的业务主管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相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
请以上幼儿园按有关规定向枣庄市台儿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登记。
枣庄市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5月21日
文件文字版:
13号文关于同意作为台儿庄区民办幼儿园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docx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鲁ICP备07500281号-1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负责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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