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906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1-02-19 | 发布日期 | 2021-02-19 |
发文机关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台教体字〔2021〕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同意作为台儿庄区运河实验学校
业务主管单位的函
台教体字〔2021〕6号
山东育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局同意成立台儿庄区运河实验学校,同意作为运河实验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请按有关规定向枣庄市台儿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登记。
枣庄市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
文件文字版:
6号文运河实验学校_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doc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鲁ICP备07500281号-1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负责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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