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902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0-04-20 | 发布日期 | 2020-04-20 |
发文机关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台教体字〔2020〕1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
通知
台教体字〔2020〕13号
各镇(街)教委(学区)、区直各校园,基层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城市管理局(所):
现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印发各单位,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 台儿庄区公安分局
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台儿庄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4月20日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秩序,切实解决部分校园门前及周边存在的流动摊点多、食品安全风险高、放学时段人员密集交通堵塞等突出问题,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和饮食安全,根据教育部等三部委《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省市要求,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遵循依法治理、预防为主、全程监控、精细管理的总体原则,建立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压实部门主体责任,有效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打造和谐、稳定、安全的校园校园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增强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意识,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原料采购、存放和加工制作等行为;进一步增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安全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使经营主体证照齐全,杜绝“三无”食品和过期假冒伪劣食品销售,坚决治理流动摊点在校园门口经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净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三、具体措施
1. 严格落实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校园食品安全防控责任体系。校园长是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园长承担校园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食品安全员承担具体责任,从业人员承担岗位食品安全责任。学校(幼儿园)要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作为校园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科学施策,精细管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落实教育部等三部委出台的《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执行省市教育部门《学生营养健康与学校食品安全提升实施意见》,严格食品加工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六常”行动的习惯培养,开展“示范食堂”和“清洁食堂”创建活动,加强对师生健康饮食观念的教育和引导,杜绝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及时了解学生校外就餐情况,加强与公安、市场及城管部门的联系,保证学生校外就餐的安全。
公安部门密切配合教体、市场、城管部门依法履职,加大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暴力抗拒、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维护学校门口交通秩序,保障师生生命健康不受侵犯。
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小食品商店、小餐饮、家庭托餐、超市等进行许可,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建立监管档案,明确监管人员。严厉打击和查处无证经营、非法添加、“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卫生环境差、交叉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把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作为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食品食材监测力度,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将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信息推送到社会和家长,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曝光。配合教体部门开展“示范食堂”和“清洁食堂”创建活动,实施校园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安知识培训。
城管部门重点查处校门及周边违章设施、建筑、摊点、占道经营商贩,加强学校门前流动摊点的治理,严肃查处堵塞校门、挤占学校设施、用房等违规行为。
2.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制度。实施校园封闭管理,是有效控制外来安全威胁师生生命健康,净化校园门前及周边食品安全和治安环境的重要措施。各校园要严格落实封闭管理制度,加强门卫、保卫力量,实施外来人员登记准入制度。同时,加强对学生健康饮食观念教育,加强上放学时段的管理,尽可能完善食堂设施为师生提供就餐服务,没有食堂的校园实行配餐制度,有住宿生的校园可举办小超市,无利润自管自营,为师生提供方便。
3.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员制度。各级各类学校每个校区均要确定至少1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员,有学校任命文件,负责对接有关职能部门,并经培训后,配合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4.实施学校食品安全辅导员制度。推动基层食品监管人员兼任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辅导员”,指导、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协调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定期通报食品安全监管动态,落实食品安全教育等工作。
5.实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啄木鸟”制度。拓宽社会共治渠道,聘请热心家长、学校老师、新闻记者、社会人士、志愿者等加入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啄木鸟”行动,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织密织牢社会监督网络,形成监管合力。
6.建立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净化教育教学环境,是教育、市场、公安和城管等部门的共同责任。建立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判形势、整合力量、商讨措施,形成部门联动、信息分享、形成合力的平台。
7.加强学生健康饮食教育。一是要提高学校食品安全课程实施水平。切实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山东省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实施指导纲要(试行)》在生物、化学、安全教育等学科教学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加强食品安全教育,支持学校开发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教育校本课程。根据食品安全课程要求,加强专兼职教师队伍,开展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确保学校各年级健康教育有课时、有教材、有教师、有评价、有实效。二是要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学期举办一场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每学期布置一篇食品安全内容的作文;每学期出一期食品安全黑板报;每个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学校食堂设立一块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拒绝购买来源不明、标识不清、超过保质期限、感观性状异常等食品及长期食用不利于学生身体健康的食品。
四、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建立治理台帐。各镇(街)教委(学区)、基层所、学校(幼儿园)要密切配合,摸清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餐饮酒店、小餐桌、托管机构、超市、流动摊点的具体情况,了解经营许可、食品安全状况,建立管理档案,形成隐患台帐。
2.宣传教育,促进自我整改。以市场、城管为主,学校、公安配合,召开经营商户会议,讲清政策,提出整改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间。或通过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形成舆论高压态势,加强自我整治。
3.联防联动,实现长效治理。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建立管理人员畅通信息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开展经常性联合检查,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对无证摊店、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店铺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和治理,确保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五、加强组织领导
区教育和体育局成立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教育、市场、城管、公安等部门的分管领导及主管科室负责同志为机构成员,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指导、督查。镇(街)也要联合成立相应组织,全面负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附件:
1. 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员信息统计表;
2. 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辅导员”信息统计表;
3. 学校(幼儿园)“啄木鸟”行动监督人员信息统计表;
4. 学校“城管副校长”信息统计表;
5. 台儿庄区学校(幼儿园)周边食品经营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员信息统计表
镇(街)(学区)(学校):
序号 |
学校(幼儿园)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联系电话 |
:附件2:
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辅导员”信息统计表
镇(街)(学区)(学校):
序号 |
学校(幼儿园) |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联系电话 |
附件3:
学校(幼儿园)“啄木鸟”行动监督人员信息统计表
学校(幼儿园):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附件4: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情况统计表
单位(章): 统计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食品店名称 |
经营者姓名 |
经营许可证编码 |
食品安全风险 |
备注 |
市场监管员: 联系电话(手机): 学校分管领导: 联系电话(手机):
校(园)长(签字):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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