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798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2-03-10 | 发布日期 | 2022-03-10 |
发文机关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台教体字〔2022〕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2022年度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基础教育改善办学条件、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绩效目标申报
台教体字〔2022〕7号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发展、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提升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我区教育更快更好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2022年,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将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现将有关项目资金情况申报如下。
一、目标计划情况
(一)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1)生均公用经费
台儿庄区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年710元、初中910元。农村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的学校,按100人补助公用经费。超过100人不足200人规模的学校,按200人补助公用经费。对寄宿制学校按照每生每年200元的标准核增补助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按每生每年8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2022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4144万元,其中,上级资金3647万元,区级配套资金497万元。
(2)免费提供教科书
中央、省财政安排资金630.36万元用于免费教科书支出,中小学教科书全部由省统一配发,各义务阶段中小学不再收取课本费。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补助标准发放,发放比例为寄宿生人数的25%;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按照每生每年小学500元、初中625元的补助标准发放,发放比例为非寄宿生人数的7%。2022年财政安排资金260万元。
(4)校舍维修改造
校舍维修改造安排中央资金5000万元,用于区实验小学综合楼北校建设,新增学位1800个。
(二)基础教育改善办学条件
组织实施城镇学校建设项目。规划投资3.2亿元,启动实施枣庄三十九中北校、区实验小学北校、马兰二中重建、板桥小学迁建项目,新增学位5280个。
(三)学前教育行动工程
2022年完成陈塘小区幼儿园和阳光宝贝幼儿园新建项目,面积2297平方米,计划投资1060万元,新增学位330个;完成涧头新庄小学幼儿园、涧头刘庄小学幼儿园、泥沟中心幼儿园和马兰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项目,计划投资90万元,新增30个学位。
二、主要措施
2022年,我区将继续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1〕11 号),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继续执行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年710元、初中910元。农村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的学校,按100人补助公用经费,超过100人不足200人规模的学校,按200人补助公用经费。对寄宿制学校按照每生每年200元的标准核增补助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按每生每年8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2)2022年计划申请上级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公用经费共9525.25万元,其中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3646.78万元,免费教科书650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228.47万元,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5000万元;基础教育改改善办学条件资金3.2亿元;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150万元。
(3)依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督促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台儿庄区 2022年度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申报表
2、台儿庄区2022年基础教育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申报表
3、台儿庄区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申报表
台儿庄区财政局 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3月10日
文件文字版:
台教体字〔2022〕7号:2022年度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基础教育改善办学条件、学前教育发展绩效目标申报.docx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鲁ICP备07500281号-1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负责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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