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7558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成文日期 | 2016-05-03 | 发布日期 | 2016-05-03 |
发文机关 | 泥沟镇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泥政发〔2016〕1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泥沟镇人民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泥政发〔2016〕13号
为进一步整治我镇畜禽养殖业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环保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枣庄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畜禽养殖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镇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一)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利用我镇开展“美丽乡村”和“清洁养殖”活动为契机,各管区、各村要充分利用多种方法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办法》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清洁养殖意识,引导养殖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二)实施标准化建设。
每个养殖场必须建有高标准化粪池,按照每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圈舍建立100立方、200立方的化粪池标准递增;大力宣传标准化养殖,积极转变传统养殖模式,严格按照市场运作规律,大力推进标准化养殖,努力整合现有资源,发展家庭农场等新型养殖,使养殖环境得到不断改善,养殖业主的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建议推行“畜禽-沼气-蔬果”生态养殖。
(三)严格控制污水露天排放。
畜禽养殖场全部实现生产区、生活区、管理区的隔离;养殖区至化粪池采用铺设暗管或砌垒地下排污管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镇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城管分局、城建办、环保所、国土所、环卫所、畜牧站、管区站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
(二)分工负责。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农村畜禽养殖化粪池建设质量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巡查与指导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符合标准要求。督促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的整改和检查,并牵头组织初步验收,初检合格后报上级部门终检。各管区要严格执行工作进度周报制度,每周五前将本周进度上报到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各管区、各村是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工作实施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指导落实辖区内畜禽养殖场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各畜禽养殖场必须切实承担治理责任。村主要负责人是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的第一责任人,管区主任是领导责任人,负有同等的责任。各管区要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所有责任人按照分工,限时完成,对不及时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养殖场强制关停;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责任人,镇党委、政府实行问责制。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3日-5月5日)
召开养殖业主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关于规模化养殖畜禽的有关法律法规,传达镇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会议精神。按照整治对象责任划分情况,各管区、各村分别入户调查宣传,掌握辖区内畜禽养殖业生产现状和污染防治设施现状,摸清养殖户(企业)的规模、法人、养殖数量、建成年份等,确定养殖户(企业)和需整改的名单。
(二)综合整治阶段(5月6日-5月31日)
督导全镇范围内的养殖场,于2016年5月31日前完成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做到达标排放。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日-6月5日)
利用5天时间对全镇范围养殖区养殖户(企业)进行验收。
泥沟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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